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对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新建液氨罐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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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对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新建液氨罐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建液氨罐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县(区)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为解决液氨储存压力和布局的合理性,晋巨公司决定重新选址建设液氨罐区,拟在目前气化干煤棚区域新建液氨罐区(建成后原有液氨罐区停用),布置1#、2#、3#、4#液氨球罐各904m3,新建设计库容能力为2712m3,液氨最大库容能力为1513t,可满足合成氨装置满负荷生产1.8天的容量,且能够持续保供3.3天,满足300t/d液氨的发货量,同时保供氨水(20%)750t/d的生产需求。项目同时迁建液氨充装车位,命名为1#、2#、3#液氨充装点, (略) 铆焊厂房区域。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液氨球罐驰放气和导淋液气化气采用一级水吸收,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池,经泵提升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3、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无其他固废产生;4、土壤、地下水: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进行分区防渗,项目所在的厂区地面均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且本项目储罐区设置有废水导流系统,在设备、管道发生破裂渗漏的情况下,会通过废水导排系统排入事故水池。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建液氨罐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县(区)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为解决液氨储存压力和布局的合理性,晋巨公司决定重新选址建设液氨罐区,拟在目前气化干煤棚区域新建液氨罐区(建成后原有液氨罐区停用),布置1#、2#、3#、4#液氨球罐各904m3,新建设计库容能力为2712m3,液氨最大库容能力为1513t,可满足合成氨装置满负荷生产1.8天的容量,且能够持续保供3.3天,满足300t/d液氨的发货量,同时保供氨水(20%)750t/d的生产需求。项目同时迁建液氨充装车位,命名为1#、2#、3#液氨充装点, (略) 铆焊厂房区域。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液氨球罐驰放气和导淋液气化气采用一级水吸收,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池,经泵提升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3、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无其他固废产生;4、土壤、地下水: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进行分区防渗,项目所在的厂区地面均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且本项目储罐区设置有废水导流系统,在设备、管道发生破裂渗漏的情况下,会通过废水导排系统排入事故水池。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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