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中国国检测试 (略) 检测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新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中国国检测试 (略) 检测试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云 (略) 6号 |
建设单位 | 中国国检测试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华瑞鑫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元,于江苏云龙经济开发区中国国检测试 (略) 淮海绿色生态检验认证产业园B栋、C栋、D栋整栋,A栋1、2、3层,E栋东南侧2栋辅楼,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实验室面积*m2。本项 (略) 云龙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徐云审批备〔2023〕4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在试剂配置、预处理、检测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沥青烟及无机废气等。C栋3、4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无机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柜/万向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于楼顶(H=24m)达标排放(DA001);B栋1、2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沥青烟气经实验室通风柜/万向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于楼顶(H=24m)达标排放(DA002),通过提高废气收集效果、加强实验室通风,能够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上述措施落实到位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喷淋废水、实验仪器清洁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等。实验室清洁废水、喷淋废水、实验仪器清洁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桶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一起 (略) 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 厂区总平面布置时,临近墙体安装吸声材料,并在风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等措施。在工艺设备选择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隔油池废油、无毒无害试剂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样品;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沾染危险物质的实验耗材、废包装材料、变质或失效的实验试剂、实验废液和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样品。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交由相关单位单位资源化利用,无毒无害试剂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样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按照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中国国检测试 (略) 检测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新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中国国检测试 (略) 检测试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云 (略) 6号 |
建设单位 | 中国国检测试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华瑞鑫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元,于江苏云龙经济开发区中国国检测试 (略) 淮海绿色生态检验认证产业园B栋、C栋、D栋整栋,A栋1、2、3层,E栋东南侧2栋辅楼,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实验室面积*m2。本项 (略) 云龙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徐云审批备〔2023〕4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在试剂配置、预处理、检测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沥青烟及无机废气等。C栋3、4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无机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柜/万向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于楼顶(H=24m)达标排放(DA001);B栋1、2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沥青烟气经实验室通风柜/万向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于楼顶(H=24m)达标排放(DA002),通过提高废气收集效果、加强实验室通风,能够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上述措施落实到位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喷淋废水、实验仪器清洁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等。实验室清洁废水、喷淋废水、实验仪器清洁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桶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一起 (略) 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 厂区总平面布置时,临近墙体安装吸声材料,并在风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等措施。在工艺设备选择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隔油池废油、无毒无害试剂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样品;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沾染危险物质的实验耗材、废包装材料、变质或失效的实验试剂、实验废液和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样品。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交由相关单位单位资源化利用,无毒无害试剂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样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按照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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