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主体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请有意愿申报的养殖场(户)、企业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自主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一、条件要求: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将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生产协议、收购合同等及项目饲草料收储申报表(申报表要签署项目单位、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到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畜牧楼408室)进行审核。

2、聘请第三方对申报单位的存栏量、青贮窖容积进行现场测量并出具鉴证报告。

3、经审核、第三方测量并出具报告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李巨民 联系电话:*)

附件:昌黎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pdf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请有意愿申报的养殖场(户)、企业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自主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一、条件要求: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将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生产协议、收购合同等及项目饲草料收储申报表(申报表要签署项目单位、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到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畜牧楼408室)进行审核。

2、聘请第三方对申报单位的存栏量、青贮窖容积进行现场测量并出具鉴证报告。

3、经审核、第三方测量并出具报告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李巨民 联系电话:*)

附件:昌黎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pdf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