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主体的公示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请有意愿申报的养殖场(户)、企业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自主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一、条件要求: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将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生产协议、收购合同等及项目饲草料收储申报表(申报表要签署项目单位、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到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畜牧楼408室)进行审核。
2、聘请第三方对申报单位的存栏量、青贮窖容积进行现场测量并出具鉴证报告。
3、经审核、第三方测量并出具报告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李巨民 联系电话:*)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昌黎县粮改饲项目(提前下达及第二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请有意愿申报的养殖场(户)、企业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自主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一、条件要求: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将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生产协议、收购合同等及项目饲草料收储申报表(申报表要签署项目单位、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到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畜牧楼408室)进行审核。
2、聘请第三方对申报单位的存栏量、青贮窖容积进行现场测量并出具鉴证报告。
3、经审核、第三方测量并出具报告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李巨民 联系电话:*)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