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山市流明斯达电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粤200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工业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关于变更中山市流明斯达电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粤200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工业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粤(2007)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 (略) 板芙镇深湾村,用地面积*.30平方米,土地使用 (略) 流明斯 (略) ,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24m。
二、各项规划指标
依据《 (略) 板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方案,该用地位于*-05地块中,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附件:
1.关于变更中山市流明斯达电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粤(200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9264号”工业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粤(2007)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 (略) 板芙镇深湾村,用地面积*.30平方米,土地使用 (略) 流明斯 (略) ,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24m。
二、各项规划指标
依据《 (略) 板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方案,该用地位于*-05地块中,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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