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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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313号)的有关规定,需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项目地点:夹江县

项目单位:夹江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概况: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夹江县人民政府拟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拟实施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段:(一)重点监管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全县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春节重点时段(除夕至元宵节)以下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漹城街道:乐夹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以G245线为界,靠城一侧为禁放区,包含:1.和平桥社区,牌坊社区,工农社区,新华社区。2.城东社区第一居民小组,5-7社。3.云吟村5社、12社,1社部分区域。

青衣街道:1.以G245线、乐雅高速为界,依凤村,青衣江村,凤山社区靠城一侧为禁放区。2.千佛社区,滨江社区,在古社区,迎春社区全域。

甘江镇:1.乐夹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2.S305(千佛驾校) (略) 与乐夹 (略) 口靠场镇一侧、S305(千佛驾校) (略) 与215连接线靠场镇一侧:滨河社区,甘江社区部分区域。3.弱漹村,新兴村,甘露村10、14、16-18社。4.顺河村3-13社,青峰村2-5、7社,甘露村11-13社部分区域。

木城镇:1.泉水村板桥河至场镇,涉及泉水村1、2、3、4社,五里社区居民1组、居民2组及五里社区村民1组。3.迎江村1-3社,群星村1社,友谊村8社,兰坝社区5组、6组。

黄土镇:1.S103线:茶坊村12-14社。2.S103、S305线:黄土社区1-5社。3.S103与G245之间村道:罗华社区1、2、4社。4.宿漕、雷塘、大石片区与城区交界处:漹江村1-9、15-17社。5.S103线:凤桥社区1、5、9社。6.S305线:万松村1-4社。

华头镇:川溪社区1、2组(学前巷,上河巷,中街, (略) )。

新场镇:不限。

马村镇:不限。

吴场镇:不限。

(三)《夹江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划定的森林防火禁火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由承办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点道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制定评估方案;2、公示评估项目;3、开展风险调查;4、全面分析论证;5、编制评估报告;

2.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通过公告公示、调查走访、开讨论会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1)公告合法性合理性风险;(2)优化调整禁限放区域设定是否科学带来的风险;(3)与居民传统文化理念冲突引起的风险;(4)宣传工作不到位带来的风险;(5)行政执法方面的风险;(6)影响烟花爆竹经营者切身利益带来的风险。

三、公众意见征求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范围内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优化调整区域设定是否合理;(2)您对禁燃的态度;(3)您认为采取何种措施能使禁燃工作得到有效实施;(4)禁燃是否会和您的传统理念和当地风俗产生冲突;(5)是否愿意采用更环保的方式代替烟花爆竹。

3.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承办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四、项目承办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夹江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周伟 电话:* 邮箱:*@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四川点道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建荣 电话:* 邮箱:*@qq.com

五、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项目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特此公示!

夹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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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313号)的有关规定,需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项目地点:夹江县

项目单位:夹江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概况: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夹江县人民政府拟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拟实施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段:(一)重点监管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全县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春节重点时段(除夕至元宵节)以下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漹城街道:乐夹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以G245线为界,靠城一侧为禁放区,包含:1.和平桥社区,牌坊社区,工农社区,新华社区。2.城东社区第一居民小组,5-7社。3.云吟村5社、12社,1社部分区域。

青衣街道:1.以G245线、乐雅高速为界,依凤村,青衣江村,凤山社区靠城一侧为禁放区。2.千佛社区,滨江社区,在古社区,迎春社区全域。

甘江镇:1.乐夹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2.S305(千佛驾校) (略) 与乐夹 (略) 口靠场镇一侧、S305(千佛驾校) (略) 与215连接线靠场镇一侧:滨河社区,甘江社区部分区域。3.弱漹村,新兴村,甘露村10、14、16-18社。4.顺河村3-13社,青峰村2-5、7社,甘露村11-13社部分区域。

木城镇:1.泉水村板桥河至场镇,涉及泉水村1、2、3、4社,五里社区居民1组、居民2组及五里社区村民1组。3.迎江村1-3社,群星村1社,友谊村8社,兰坝社区5组、6组。

黄土镇:1.S103线:茶坊村12-14社。2.S103、S305线:黄土社区1-5社。3.S103与G245之间村道:罗华社区1、2、4社。4.宿漕、雷塘、大石片区与城区交界处:漹江村1-9、15-17社。5.S103线:凤桥社区1、5、9社。6.S305线:万松村1-4社。

华头镇:川溪社区1、2组(学前巷,上河巷,中街, (略) )。

新场镇:不限。

马村镇:不限。

吴场镇:不限。

(三)《夹江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划定的森林防火禁火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由承办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点道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制定评估方案;2、公示评估项目;3、开展风险调查;4、全面分析论证;5、编制评估报告;

2.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通过公告公示、调查走访、开讨论会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1)公告合法性合理性风险;(2)优化调整禁限放区域设定是否科学带来的风险;(3)与居民传统文化理念冲突引起的风险;(4)宣传工作不到位带来的风险;(5)行政执法方面的风险;(6)影响烟花爆竹经营者切身利益带来的风险。

三、公众意见征求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范围内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优化调整区域设定是否合理;(2)您对禁燃的态度;(3)您认为采取何种措施能使禁燃工作得到有效实施;(4)禁燃是否会和您的传统理念和当地风俗产生冲突;(5)是否愿意采用更环保的方式代替烟花爆竹。

3.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承办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四、项目承办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夹江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周伟 电话:* 邮箱:*@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四川点道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建荣 电话:* 邮箱:*@qq.com

五、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项目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特此公示!

夹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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