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尧光辉失信记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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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尧光辉失信记分的决定

(略) (略) ,尧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M1YYQ6H

  住所: (略) 惠 (略) 32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邓思峰

  环评工程师姓名:尧光辉

  职业资格管理号:**

  一、失信的事实及证据

  2024年6月,我局对《 (略) 瓦克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过程中,发现你们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的失信行为。

  2024年6月25日,我局做出《 (略) (略) 、尧光辉失信记分的告知函》,将发现的失信行为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们依法进行告知,并于2024年7月1日送达你们。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你们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

  以上事实有《关于< (略) 瓦克 (略)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为证。

  二、失信记分及依据

  你们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现对你们分别予以失信记分2分、2分。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们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2楼1206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0769-*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9日



(略) (略) ,尧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M1YYQ6H

  住所: (略) 惠 (略) 32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邓思峰

  环评工程师姓名:尧光辉

  职业资格管理号:**

  一、失信的事实及证据

  2024年6月,我局对《 (略) 瓦克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过程中,发现你们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的失信行为。

  2024年6月25日,我局做出《 (略) (略) 、尧光辉失信记分的告知函》,将发现的失信行为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们依法进行告知,并于2024年7月1日送达你们。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你们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

  以上事实有《关于< (略) 瓦克 (略)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为证。

  二、失信记分及依据

  你们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现对你们分别予以失信记分2分、2分。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们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2楼1206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0769-*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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