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北辰区2024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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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北辰区2024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4〕35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辰区2024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北辰政报〔2024〕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双口镇双河村集体农用地3.6265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双和乡村休闲观光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附件下载:


津规资源准函〔2024〕35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辰区2024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北辰政报〔2024〕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双口镇双河村集体农用地3.6265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双和乡村休闲观光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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