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 |
1 | (略) (略) 扩建项目 | (略) (略) 石岩镇丰产村 | (略) (略) | 牡丹江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 (略) (略) 石岩镇丰产村,厂区总占地面积*㎡,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原建有2台6t/h的燃煤热风炉,为2座300t/d烘干塔提供热量。为增加产能及满足国家及地方对锅炉的相关要求,决定将原锅炉房及原2台6t/h燃煤热风炉拆除,新建1个锅炉房,建筑面积900㎡,新建1台6t/h及1台14t/h燃生物质热风炉;将原有2座300t/d烘干塔的其中1座扩建为700t/d烘干塔,产能扩大,其余设施不变。自2021年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设过程中设备拆除和安装、建筑材料的装卸和运输存放等产生的少量扬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过程中仅进行设备安装,无施工废水产生。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合理布局,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采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如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等;室内施工所用高噪声设备应当在远离门窗处使用,或关闭门窗;施工操作台架底部(腿)应当加设橡胶等软性防振垫,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垃圾以及设备安装和拆除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6t/h及1台14t/h燃生物质热风炉,燃料为袋装生物质压缩颗粒,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烟尘、SO2、烟气黑度等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及表4标准。无组织粉尘经洒水降尘及折流挡板阻隔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的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本项目热风炉无需水循环,无生产废水产生。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热风炉风机、袋式除尘器的风机及圆通清理筛。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固废为清选出的劣质粮、热风炉灰渣、烘干塔折流挡板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劣质粮等杂质经收集后暂存至厂区仓库,由周围养殖户取走用作饲料;热风炉灰渣加湿袋装暂存在灰渣间,收集后外售用于施肥;烘干塔折流挡板上的粉尘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锅炉检修交由第三方每年定期上门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当天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不在厂区储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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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 |
1 | (略) (略) 扩建项目 | (略) (略) 石岩镇丰产村 | (略) (略) | 牡丹江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 (略) (略) 石岩镇丰产村,厂区总占地面积*㎡,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原建有2台6t/h的燃煤热风炉,为2座300t/d烘干塔提供热量。为增加产能及满足国家及地方对锅炉的相关要求,决定将原锅炉房及原2台6t/h燃煤热风炉拆除,新建1个锅炉房,建筑面积900㎡,新建1台6t/h及1台14t/h燃生物质热风炉;将原有2座300t/d烘干塔的其中1座扩建为700t/d烘干塔,产能扩大,其余设施不变。自2021年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设过程中设备拆除和安装、建筑材料的装卸和运输存放等产生的少量扬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过程中仅进行设备安装,无施工废水产生。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合理布局,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采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如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等;室内施工所用高噪声设备应当在远离门窗处使用,或关闭门窗;施工操作台架底部(腿)应当加设橡胶等软性防振垫,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垃圾以及设备安装和拆除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6t/h及1台14t/h燃生物质热风炉,燃料为袋装生物质压缩颗粒,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烟尘、SO2、烟气黑度等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及表4标准。无组织粉尘经洒水降尘及折流挡板阻隔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的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本项目热风炉无需水循环,无生产废水产生。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热风炉风机、袋式除尘器的风机及圆通清理筛。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固废为清选出的劣质粮、热风炉灰渣、烘干塔折流挡板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劣质粮等杂质经收集后暂存至厂区仓库,由周围养殖户取走用作饲料;热风炉灰渣加湿袋装暂存在灰渣间,收集后外售用于施肥;烘干塔折流挡板上的粉尘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锅炉检修交由第三方每年定期上门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当天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不在厂区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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