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7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乔光电子二期扩建项目-年产压敏电阻及其他产品30亿片(只)项目 | (略) 西 (略) 21号 | 福建省 (略) | (略) 新四方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项目(项目代码:2407-*-07-01-*) (略) (略) 西 (略) 21号,漳平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区内,在现有项目东北侧、北侧新建厂房。压敏电阻采用氧化锌、氧化锑、氧化铋、氧化锰、氧化钴、氧化镍、银浆、铜浆、铜包钢CP线、环氧包封材料等原辅材料,热敏电阻采用四氧化三锰、氧化镍、氧化铜、氧化钴、二氧化钛、银浆、酚醛树脂、有机硅树脂、聚*烯醇等原辅材料,经球磨、喷雾造粒、粉体成型、排胶排片、烧结、印刷电极、电极烘干、电极还原、焊锡、树脂封装、树脂固化、镭射印码等工系,年产压敏电阻20亿只、热敏电阻10亿只。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喷淋塔废水、造粒工系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 (略) 工贸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强化废气收集设施,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外排;喷雾造粒工段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排胶、烧结、银胶烘干、树脂固化等工段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工段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有组织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放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除尘器除尘灰、纯水制备废树脂、喷淋塔含锡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并建立完整台账记录。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0.04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0.184吨/年。项目建成后新增VOCs(非*烷总烃计)排放量1.519吨/年。 | 我局受理后,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乔光电子二期扩建项目-年产压敏电阻及其他产品30亿片(只)项目 | (略) 西 (略) 21号 | 福建省 (略) | (略) 新四方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项目(项目代码:2407-*-07-01-*) (略) (略) 西 (略) 21号,漳平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区内,在现有项目东北侧、北侧新建厂房。压敏电阻采用氧化锌、氧化锑、氧化铋、氧化锰、氧化钴、氧化镍、银浆、铜浆、铜包钢CP线、环氧包封材料等原辅材料,热敏电阻采用四氧化三锰、氧化镍、氧化铜、氧化钴、二氧化钛、银浆、酚醛树脂、有机硅树脂、聚*烯醇等原辅材料,经球磨、喷雾造粒、粉体成型、排胶排片、烧结、印刷电极、电极烘干、电极还原、焊锡、树脂封装、树脂固化、镭射印码等工系,年产压敏电阻20亿只、热敏电阻10亿只。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喷淋塔废水、造粒工系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 (略) 工贸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强化废气收集设施,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外排;喷雾造粒工段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排胶、烧结、银胶烘干、树脂固化等工段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工段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有组织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放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除尘器除尘灰、纯水制备废树脂、喷淋塔含锡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并建立完整台账记录。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0.04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0.184吨/年。项目建成后新增VOCs(非*烷总烃计)排放量1.519吨/年。 | 我局受理后,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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