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北辰区双口镇50MW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北辰区双口镇50MW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4〕53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略) 授权审批,北辰区双口镇50MW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北辰区双口镇安光村、东堤村、后堡村、前堡村、上河头村、下河头村、徐堡村、赵圈村集体农用地0.7410公顷(含耕地0.03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北辰区双口镇安光村、东堤村、后堡村、前堡村、上河头村、下河头村、徐堡村、赵圈村集体土地0.7410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9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北辰区双口镇50MW风电项目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4〕53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略) 授权审批,北辰区双口镇50MW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北辰区双口镇安光村、东堤村、后堡村、前堡村、上河头村、下河头村、徐堡村、赵圈村集体农用地0.7410公顷(含耕地0.03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北辰区双口镇安光村、东堤村、后堡村、前堡村、上河头村、下河头村、徐堡村、赵圈村集体土地0.7410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9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北辰区双口镇50MW风电项目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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