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西青区2024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西青区2024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4〕50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 (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4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西青政请〔2024〕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授权审批,该批次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北镇小蒋庄村农用地0.3506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中北镇小蒋庄村集体土地0.3506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 (略) 雨水泵站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4〕50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 (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4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西青政请〔2024〕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授权审批,该批次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北镇小蒋庄村农用地0.3506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中北镇小蒋庄村集体土地0.3506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 (略) 雨水泵站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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