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上游娄烦县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群众意见征询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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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上游娄烦县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群众意见征询调查公示

根 (略) 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娄烦县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专家委员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手册》中第二部分第五条的要求,对汾河上游娄烦县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群众意见征询调查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汾河上游娄烦县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概况

建设单位: (略) 娄烦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略) 娄烦县。

项目性质:生态修复

实施范围:汾河上游娄烦县城区北坡区域,西面部分东起公安巷,西至大夫庄桥;东面部分西起河家庄三巷,东至迎宾大道,北到北坡坡顶,南至北外环线。实施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11°45′54″-111°48′58″、北纬38°03′50″-38°05′09″,总面积455.98hm2。

总体布局:项目区内以 (略) 走向为治理边线对不稳定边坡进行坡体整形,坡体整形工程共8处,其中与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相比对涉及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纳入坡体整形治理工程。通过削坡、坡脚挡土墙、截排水、格构护坡及绿化工程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对区域内7条沟谷通过土方回填压实、沟口拦挡坝、截排水沟以及回填区绿化工程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对项目区内生态修复工程以提升其生态承载力,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三、公众参与意见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方式、社会习俗等非物质因素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4、项目建设期间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诉求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对于上述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调查单位联系。

五、意见反馈渠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山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山 (略)

2024年7月19日


根 (略) 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娄烦县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专家委员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手册》中第二部分第五条的要求,对汾河上游娄烦县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群众意见征询调查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汾河上游娄烦县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概况

建设单位: (略) 娄烦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略) 娄烦县。

项目性质:生态修复

实施范围:汾河上游娄烦县城区北坡区域,西面部分东起公安巷,西至大夫庄桥;东面部分西起河家庄三巷,东至迎宾大道,北到北坡坡顶,南至北外环线。实施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11°45′54″-111°48′58″、北纬38°03′50″-38°05′09″,总面积455.98hm2。

总体布局:项目区内以 (略) 走向为治理边线对不稳定边坡进行坡体整形,坡体整形工程共8处,其中与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相比对涉及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纳入坡体整形治理工程。通过削坡、坡脚挡土墙、截排水、格构护坡及绿化工程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对区域内7条沟谷通过土方回填压实、沟口拦挡坝、截排水沟以及回填区绿化工程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对项目区内生态修复工程以提升其生态承载力,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三、公众参与意见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方式、社会习俗等非物质因素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4、项目建设期间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诉求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对于上述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调查单位联系。

五、意见反馈渠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山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山 (略)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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