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彭福远,原属于王锦莲享有的份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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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彭福远,原属于王锦莲享有的份额不变。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锦莲、彭福翠、彭福远申请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彭权名下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合国用(1998)第681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合房权证廉州字第*号。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彭权。

继承人:彭福远,原属于王锦莲享有的份额不变。

不动产坐落:合浦县廉州 (略) 64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80,房屋:367.6㎡。

不动产用途: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779-*, 0779-*

合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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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锦莲、彭福翠、彭福远申请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彭权名下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合国用(1998)第681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合房权证廉州字第*号。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彭权。

继承人:彭福远,原属于王锦莲享有的份额不变。

不动产坐落:合浦县廉州 (略) 64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80,房屋:367.6㎡。

不动产用途: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779-*, 0779-*

合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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