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大唐(长顺) (略) :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的请示》(长发改呈〔2024〕3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建设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可提高长顺县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供区发展的需求,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贵州省长顺县代化镇、摆所镇、长寨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1回11 (略) ,从110kV睦化升压站至220kV代化升压站,线路长度约28km,共建76座塔基。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项目业主:大唐(长顺) (略) 。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
九、本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未获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1.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情况说明: 核 准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大唐(长顺) (略)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大唐(长顺) (略)
2024年7月16日
大唐(长顺) (略) :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的请示》(长发改呈〔2024〕3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建设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可提高长顺县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供区发展的需求,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贵州省长顺县代化镇、摆所镇、长寨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1回11 (略) ,从110kV睦化升压站至220kV代化升压站,线路长度约28km,共建76座塔基。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项目业主:大唐(长顺) (略) 。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
九、本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未获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1.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情况说明: 核 准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大唐(长顺) (略)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千 (略)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大唐(长顺) (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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