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下半年纳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年度奖励计划赛事活动项目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下半年纳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年度奖励计划赛事活动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合作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与澳门体育互动交流,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征集2024年度下半年拟在合作区举办的赛事(活动)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后,将纳入《扶持办法》年度奖励范围,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8时止,在此期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征集项目基本要求
本次征集的合作区赛事(活动)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主体为企业的,须符合第2/2023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规定的实质性运营条件。社会组织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申请主体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扶持办法》相关条款,并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项目征集阶段(预申请)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
(三)申请材料递交
1.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申请指南》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全部放入同一个信封内并进行密封,封面写“司参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合作区2024年度下半年赛事(活动)项目’征集的申请材料”;
2.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广东珠海横琴港澳大 (略) 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84号窗口,电话:0756-*。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须承担邮递迟误或遗失的风险,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
注:纸质文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材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三、项目评审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择优选择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项目列入2024年下半年奖励计划。
评审原则: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将结合申报主体的现场陈述,对赛事(活动)项目的资金预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组织实施等方面综合评分,按照分数高低择优选择赛事(活动)项目纳入《扶持办法》年度奖励范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合作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与澳门体育互动交流,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征集2024年度下半年拟在合作区举办的赛事(活动)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后,将纳入《扶持办法》年度奖励范围,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8时止,在此期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征集项目基本要求
本次征集的合作区赛事(活动)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主体为企业的,须符合第2/2023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规定的实质性运营条件。社会组织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申请主体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扶持办法》相关条款,并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项目征集阶段(预申请)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
(三)申请材料递交
1.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申请指南》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全部放入同一个信封内并进行密封,封面写“司参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合作区2024年度下半年赛事(活动)项目’征集的申请材料”;
2.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广东珠海横琴港澳大 (略) 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84号窗口,电话:0756-*。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须承担邮递迟误或遗失的风险,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
注:纸质文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材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三、项目评审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择优选择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项目列入2024年下半年奖励计划。
评审原则: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将结合申报主体的现场陈述,对赛事(活动)项目的资金预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组织实施等方面综合评分,按照分数高低择优选择赛事(活动)项目纳入《扶持办法》年度奖励范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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