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菱通达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东莞金菱通达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金菱通达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金菱 (略)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百花 (略) 2号10栋4楼
公示内容: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其他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07.19-2024.08.16
联系人:谭有余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7月17日,东莞金菱 (略) 根据《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一期进行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位于 (略) 大岭山镇百花 (略) 2号10栋4楼,项目扩建后总投资*元,其中一期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项目主要从事导热硅胶片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年加工生产导热硅胶片*片。项目共有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于2022年07 (略) (略) 编制《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23年05月1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4685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一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主要从事导热硅胶片的加工生产。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的主体工程及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部分设备未建设完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一期具体建成设备及使用原辅材料清单如下:
表1项目一期验收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扩建后环评申报数量(台) | 一期验收阶段实际数量(台) | 用途 | |
1 | 捏合机 | / | 5 | 4 | 一次搅拌 | |
2 | 搅拌机 | / | 12 | 11 | 二次搅拌 | |
3 | 真空机 | -0.1MPa | 4 | 4 | 排空气 | |
4 | 压料机 | / | 12 | 11 | 输送 | |
分装机 | / | 8 | 6 | |||
输送带 | 12m | 8条 | 3条 | |||
5 | 延压机 | 600mm | 5 | 3 | 延压成型 | |
配套 | 烤箱 | 2m*0.5m*0.4m | 6节 | 6节 | ||
6 | 模切机 | 350 | 3 | 3 | 模切 | |
7 | 空压机 | 20P | 1 | 1 | 辅助设备 | |
8 | 离心仪 | / | 1 | 1 | 测试 | |
9 | 色度测试 | / | 1 | 1 | ||
10 | 粘度测试 | / | 1 | 1 | ||
11 | 密度测试 | / | 1 | 1 | ||
12 | 高低温测试机 | / | 1 | 1 | ||
13 | 导热测试机 | / | 1 | 1 | ||
14 | 拉力测试机 | / | 1 | 1 | ||
15 | 阻燃测试机 | / | 1 | 1 |
表2项目验收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环评申报年用量(t/a) | 一期实际年用量(t/a) | 包装规格 | 形态 |
1 | 导热粉 | 344 | 213 | 25kg/袋 | 固态 |
2 | 导热硅油 | 50 | 31 | 50kg/桶 | 液态 |
3 | 色浆 | 0.78 | 0.5 | 10kg/桶 | 液态 |
4 | 包装材料 | 12.5 | 8 | / | 固态 |
5 | 空压机油 | 0.025 | 0.025 | 25kg/桶 | 液态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废水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二)废气
项目一期一次搅拌、二次搅拌、延压成型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投料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一期通过合理布局会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机械通风设备和辅助设备,尽可能选择远离厂界以及敏感点的位置,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减少噪声的产生。噪声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中转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硅胶边角料、硅胶次品、废包装袋、布袋收集的粉尘,建设单位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统一收集 (略) 回收处理。
③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建设单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统一收集贮存后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④中转物:建设单位使用完的废导热硅油桶、色浆桶作为中转物交回供应商作原始用途。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DZH(环)*)数据可知: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一期一次搅拌、二次搅拌、延压成型工序有组织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放口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值;投料工序有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放口DA002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非*烷总烃、颗粒物均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NMHC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一期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排放限值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设有规范的危废贮存仓库及一般固废仓库,并张贴有相应标识牌。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硅胶边角料、硅胶次品、废包装袋、布袋收集粉尘) (略) 回收处理,废导热硅油桶、色浆桶作为中转物交回供应商作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给危废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管理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DZH(环)*)数据核算,项目一期总VOCs(非*烷总烃)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0201t,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总VOCs(非*烷总烃)年排放总量0.0919t的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DZH(环)*)和现场检查,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均符合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4685号)的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经批准后,其一期建设完成的内容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同意本项目一期通过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三)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工作,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东莞金菱 (略)
2024年07月19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金菱通达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金菱 (略)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百花 (略) 2号10栋4楼
公示内容: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其他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07.19-2024.08.16
联系人:谭有余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7月17日,东莞金菱 (略) 根据《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一期进行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位于 (略) 大岭山镇百花 (略) 2号10栋4楼,项目扩建后总投资*元,其中一期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项目主要从事导热硅胶片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年加工生产导热硅胶片*片。项目共有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于2022年07 (略) (略) 编制《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23年05月1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4685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一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主要从事导热硅胶片的加工生产。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的主体工程及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部分设备未建设完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一期具体建成设备及使用原辅材料清单如下:
表1项目一期验收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扩建后环评申报数量(台) | 一期验收阶段实际数量(台) | 用途 | |
1 | 捏合机 | / | 5 | 4 | 一次搅拌 | |
2 | 搅拌机 | / | 12 | 11 | 二次搅拌 | |
3 | 真空机 | -0.1MPa | 4 | 4 | 排空气 | |
4 | 压料机 | / | 12 | 11 | 输送 | |
分装机 | / | 8 | 6 | |||
输送带 | 12m | 8条 | 3条 | |||
5 | 延压机 | 600mm | 5 | 3 | 延压成型 | |
配套 | 烤箱 | 2m*0.5m*0.4m | 6节 | 6节 | ||
6 | 模切机 | 350 | 3 | 3 | 模切 | |
7 | 空压机 | 20P | 1 | 1 | 辅助设备 | |
8 | 离心仪 | / | 1 | 1 | 测试 | |
9 | 色度测试 | / | 1 | 1 | ||
10 | 粘度测试 | / | 1 | 1 | ||
11 | 密度测试 | / | 1 | 1 | ||
12 | 高低温测试机 | / | 1 | 1 | ||
13 | 导热测试机 | / | 1 | 1 | ||
14 | 拉力测试机 | / | 1 | 1 | ||
15 | 阻燃测试机 | / | 1 | 1 |
表2项目验收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环评申报年用量(t/a) | 一期实际年用量(t/a) | 包装规格 | 形态 |
1 | 导热粉 | 344 | 213 | 25kg/袋 | 固态 |
2 | 导热硅油 | 50 | 31 | 50kg/桶 | 液态 |
3 | 色浆 | 0.78 | 0.5 | 10kg/桶 | 液态 |
4 | 包装材料 | 12.5 | 8 | / | 固态 |
5 | 空压机油 | 0.025 | 0.025 | 25kg/桶 | 液态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废水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二)废气
项目一期一次搅拌、二次搅拌、延压成型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投料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一期通过合理布局会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机械通风设备和辅助设备,尽可能选择远离厂界以及敏感点的位置,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减少噪声的产生。噪声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中转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硅胶边角料、硅胶次品、废包装袋、布袋收集的粉尘,建设单位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统一收集 (略) 回收处理。
③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建设单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统一收集贮存后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④中转物:建设单位使用完的废导热硅油桶、色浆桶作为中转物交回供应商作原始用途。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DZH(环)*)数据可知: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一期一次搅拌、二次搅拌、延压成型工序有组织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放口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值;投料工序有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放口DA002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非*烷总烃、颗粒物均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NMHC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一期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排放限值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设有规范的危废贮存仓库及一般固废仓库,并张贴有相应标识牌。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硅胶边角料、硅胶次品、废包装袋、布袋收集粉尘) (略) 回收处理,废导热硅油桶、色浆桶作为中转物交回供应商作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给危废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管理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DZH(环)*)数据核算,项目一期总VOCs(非*烷总烃)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0201t,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总VOCs(非*烷总烃)年排放总量0.0919t的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DZH(环)*)和现场检查,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均符合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4685号)的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东莞金菱 (略) 扩建项目经批准后,其一期建设完成的内容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同意本项目一期通过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三)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工作,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东莞金菱 (略)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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