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
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 (略) 第666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 (略) 第251号令)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社发[1996]1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2005年民政部第27号令)相关要求,市民政局2024年3月底至 (略) 性社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135家, (略) 民政局《关于开展202 (略) 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应参加2023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32家(其中社会团体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家)。
2023年6月30日后成立的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及2024年新成立的1家社会团体无需参加2023年度检查。
二、年检情况
(一)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年检。市民政局2024年3月中旬下发《关于开展202 (略) 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对年检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时间、程序、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通过社会组织微信群、 (略) (略) 站公开发布年度检查通知,并逐个落实通知情况,确保社会组织依法做好年检工作。
(二)强化服务,高效开展年检。一是持续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推行社会组织年检不见面审批, (略) 性社会组织开展年检线上操作培训6次,并由专人负责培训后的答疑解惑,推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迅速有效开展。二是针对老年人社会组织运用电脑技术掌握偏慢偏弱的情况,向其提供“一对一帮办”志愿服务,保障年检工作快捷、惠民、高效。
(三)年度检查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18家,未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14家(名单附后)。未完成年度检查的14家社会组织中2家已注销。已完成年度检查的118家社会组织中有114家年检结论均为合格、另有4家社会组织因存在未按时换届、长期未开展业务活动、换届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变更、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年度检查等行为,年检结论降级为基本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
大多数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争取按时完成年度检查,但是部分社会组织还是缺乏对年检的重视、按时完成年检的意识不强,少部分社会组织存在不按规定时限参加年检的情况。
四、下一步计划
(一)做好2023年度检查结尾工作。一是将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略) (略) 站公开公示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提高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透明度。
(二)强化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工作。一是对活动不规范、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业务主管单位,按相关规定暂扣《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印章,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撤销登记。二是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沟通,强化年检效果。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结论公示
2024年7月15日
(略) 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 (略) 第666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 (略) 第251号令)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社发[1996]1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2005年民政部第27号令)相关要求,市民政局2024年3月底至 (略) 性社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135家, (略) 民政局《关于开展202 (略) 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应参加2023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32家(其中社会团体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家)。
2023年6月30日后成立的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及2024年新成立的1家社会团体无需参加2023年度检查。
二、年检情况
(一)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年检。市民政局2024年3月中旬下发《关于开展202 (略) 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对年检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时间、程序、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通过社会组织微信群、 (略) (略) 站公开发布年度检查通知,并逐个落实通知情况,确保社会组织依法做好年检工作。
(二)强化服务,高效开展年检。一是持续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推行社会组织年检不见面审批, (略) 性社会组织开展年检线上操作培训6次,并由专人负责培训后的答疑解惑,推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迅速有效开展。二是针对老年人社会组织运用电脑技术掌握偏慢偏弱的情况,向其提供“一对一帮办”志愿服务,保障年检工作快捷、惠民、高效。
(三)年度检查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18家,未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14家(名单附后)。未完成年度检查的14家社会组织中2家已注销。已完成年度检查的118家社会组织中有114家年检结论均为合格、另有4家社会组织因存在未按时换届、长期未开展业务活动、换届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变更、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年度检查等行为,年检结论降级为基本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
大多数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争取按时完成年度检查,但是部分社会组织还是缺乏对年检的重视、按时完成年检的意识不强,少部分社会组织存在不按规定时限参加年检的情况。
四、下一步计划
(一)做好2023年度检查结尾工作。一是将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略) (略) 站公开公示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提高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透明度。
(二)强化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工作。一是对活动不规范、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业务主管单位,按相关规定暂扣《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印章,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撤销登记。二是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沟通,强化年检效果。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结论公示
2024年7月15日
(略)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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