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2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桃源2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桃源2号(*GB*)地块位于大邑县晋原街道官渡社区1、2组(中心经度:103.*°,中心纬度:30.*°),占地*.48m2(约110.1862亩)。地块2010年以前为农田和宅基地,2012~2015年宅基地*续拆除,2015年有文物勘探活动,2016年地块内有周围居民进行捡种活动,并搭有少量自建房,地块东南角区域作为临时停车区,不存在汽车检修活动,2021年地块南侧作为内蒙古大 (略) 施工的临时场地,作为临 (略) ,不涉及机械维修,地块东南侧一小块空地堆放有少量混凝土预制排水管,不存在化学品堆放,2022年施工结束后至今,地块处于空置状态,部分区域有周边居民进行捡种活动,目前种植的农作物有玉米、花生和大豆等。地块内植物生长状况良好,无颜色和气味异常的土壤,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生产活动,不存在遗留设施设备。地块内无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固废填埋、规模化养殖,不存在垃圾堆放或其它污染痕迹,无残余废弃物,地块内无水井,无遗留环境问题。地块内不存在客土,无区域外来土壤。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主要结论
桃源2号(*GB*)地块位于大邑县晋原街道官渡社区1、2组(中心经度:103.*°,中心纬度:30.*°),占地*.48m2。地块2010年以前为农田和宅基地,2012~2015年宅基地*续拆除,2015年有文物勘探活动,2016年地块内有周围居民进行捡种活动,并搭有少量自建房,地块东南角区域作为临时停车区,不存在汽车检修活动,2021年地块南侧作为内蒙古大 (略) 施工的临时场地,作为临 (略) ,不涉及机械维修,地块东南侧一小块空地堆放有少量混凝土预制排水管,不存在化学品堆放,2022年施工结束后至今,地块处于空置状态,部分区域有周边居民进行捡种活动。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项目地块未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不涉及生产加工性质的企业,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及污染情况,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地性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不存在固废填埋情况,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无遗留环境问题,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以及人员访谈表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无疑似污染情形。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的要求,故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符合居住用地规划要求,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评估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建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工作。
三、建议
(一)初步调查阶段,地块现状为闲置空地,地块内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开垦后自发种植农作物。建议张贴告示通知居民收菜,停止种植和使用农药等。加强地块未开发前的环境管理,及时清理地块内残留的少量施工材料和生活垃圾,杜绝污染;设置围栏,有效阻止周围居民到地块内进行活动,避免外部污染物进入地块;禁止在地块上堆放弃渣、禁止工业活动等;有关部门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等等。
(二)在下一阶段开发利用时,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避免开发施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对环境造成污染,维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水平。
公示单位: (略)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四川省益深 (略)
联系人及电话:张治川 *
一、基本信息
桃源2号(*GB*)地块位于大邑县晋原街道官渡社区1、2组(中心经度:103.*°,中心纬度:30.*°),占地*.48m2(约110.1862亩)。地块2010年以前为农田和宅基地,2012~2015年宅基地*续拆除,2015年有文物勘探活动,2016年地块内有周围居民进行捡种活动,并搭有少量自建房,地块东南角区域作为临时停车区,不存在汽车检修活动,2021年地块南侧作为内蒙古大 (略) 施工的临时场地,作为临 (略) ,不涉及机械维修,地块东南侧一小块空地堆放有少量混凝土预制排水管,不存在化学品堆放,2022年施工结束后至今,地块处于空置状态,部分区域有周边居民进行捡种活动,目前种植的农作物有玉米、花生和大豆等。地块内植物生长状况良好,无颜色和气味异常的土壤,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生产活动,不存在遗留设施设备。地块内无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固废填埋、规模化养殖,不存在垃圾堆放或其它污染痕迹,无残余废弃物,地块内无水井,无遗留环境问题。地块内不存在客土,无区域外来土壤。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主要结论
桃源2号(*GB*)地块位于大邑县晋原街道官渡社区1、2组(中心经度:103.*°,中心纬度:30.*°),占地*.48m2。地块2010年以前为农田和宅基地,2012~2015年宅基地*续拆除,2015年有文物勘探活动,2016年地块内有周围居民进行捡种活动,并搭有少量自建房,地块东南角区域作为临时停车区,不存在汽车检修活动,2021年地块南侧作为内蒙古大 (略) 施工的临时场地,作为临 (略) ,不涉及机械维修,地块东南侧一小块空地堆放有少量混凝土预制排水管,不存在化学品堆放,2022年施工结束后至今,地块处于空置状态,部分区域有周边居民进行捡种活动。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项目地块未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不涉及生产加工性质的企业,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及污染情况,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地性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不存在固废填埋情况,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无遗留环境问题,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以及人员访谈表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无疑似污染情形。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的要求,故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符合居住用地规划要求,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评估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建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工作。
三、建议
(一)初步调查阶段,地块现状为闲置空地,地块内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开垦后自发种植农作物。建议张贴告示通知居民收菜,停止种植和使用农药等。加强地块未开发前的环境管理,及时清理地块内残留的少量施工材料和生活垃圾,杜绝污染;设置围栏,有效阻止周围居民到地块内进行活动,避免外部污染物进入地块;禁止在地块上堆放弃渣、禁止工业活动等;有关部门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等等。
(二)在下一阶段开发利用时,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避免开发施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对环境造成污染,维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水平。
公示单位: (略)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四川省益深 (略)
联系人及电话:张治川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