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V供电线路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V供电线路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53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拟使用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林业用地总面积0.784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0.4885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杨树;特殊灌木林地面积为0.2956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四至范围为①至X=*,Y=*;②至X=*,Y=*;③至X=*,Y=*;④至X=*,Y=*。林地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林木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赛罕 (略) 218号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
联系电话:0471-*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53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拟使用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林业用地总面积0.784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0.4885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杨树;特殊灌木林地面积为0.2956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四至范围为①至X=*,Y=*;②至X=*,Y=*;③至X=*,Y=*;④至X=*,Y=*。林地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林木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赛罕 (略) 218号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
联系电话:0471-*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53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拟使用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林业用地总面积0.784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0.4885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杨树;特殊灌木林地面积为0.2956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四至范围为①至X=*,Y=*;②至X=*,Y=*;③至X=*,Y=*;④至X=*,Y=*。林地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林木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赛罕 (略) 218号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
联系电话:0471-*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53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内蒙古超 (略) *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配套35k (略) 工程拟使用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林业用地总面积0.784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0.4885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杨树;特殊灌木林地面积为0.2956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四至范围为①至X=*,Y=*;②至X=*,Y=*;③至X=*,Y=*;④至X=*,Y=*。林地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林木权属为国有南壕赖林场所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赛罕 (略) 218号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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