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青溪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汕头市龙湖区青溪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青溪 (略) (略) 龙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青溪 (略)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村坝尾 (略) (略) 交界处西南角1号3-10 号楼建筑物
3、建设内容:
(略) 青溪 (略) (略) 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村坝尾联社太湖 (略) 交界处西南角 1 号 3-10 号楼建筑物,所在地地理坐标为:N23°22’27.193”, E116°46’22.652”。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侧为青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西侧为居民区, 南 (略) ,北侧为居民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3802 平方米,建筑面积 2105 平方 米。本项目为民营非营利性的 (略) ,服务内容主要为 60 周岁以上有生活照料 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 怀、辅具租赁、照顾需求评估等,同时也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设置床位 55 张,接待病人为 80 人次/d(2.92 万人次/a)。项目环评计划总投资 1000 万元,环保 投资 50 万元。本项目于 2021 年 8 月开工建设,2024 年 3 月进行竣工调试,本项目的 实际总投资为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7.5 万元)。实际现场土建费用比环评预估的 土建费用减少,还有部分医疗设备也减少了,导致总投资费用的减少。
4、环保设施: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纯水机浓水、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略) ,进入新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恶臭废气。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使每格池子的臭气能相通,并设置总排气管排出引入“水喷淋+微生物净化一体机”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再通过15m的排气简引高排放。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停车场机动车以及人群活动。水泵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减振、封闭隔音处理;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作消声、减振处理;医院内机动车加强管理,采取保持交通畅通、限值车速、禁鸣喇叭等;加强人员管理,门诊、住院区域设置安静提示。不采用大噪声广播喇叭等设施,人为噪声主要集中于室内,利用建筑实墙和隔声门窗进行隔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医疗废物。根据环评报告表分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 (略) 特种废 (略) 集中处置。
5、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2日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青溪 (略) (略) 龙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青溪 (略)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村坝尾 (略) (略) 交界处西南角1号3-10 号楼建筑物
3、建设内容:
(略) 青溪 (略) (略) 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村坝尾联社太湖 (略) 交界处西南角 1 号 3-10 号楼建筑物,所在地地理坐标为:N23°22’27.193”, E116°46’22.652”。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侧为青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西侧为居民区, 南 (略) ,北侧为居民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3802 平方米,建筑面积 2105 平方 米。本项目为民营非营利性的 (略) ,服务内容主要为 60 周岁以上有生活照料 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 怀、辅具租赁、照顾需求评估等,同时也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设置床位 55 张,接待病人为 80 人次/d(2.92 万人次/a)。项目环评计划总投资 1000 万元,环保 投资 50 万元。本项目于 2021 年 8 月开工建设,2024 年 3 月进行竣工调试,本项目的 实际总投资为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7.5 万元)。实际现场土建费用比环评预估的 土建费用减少,还有部分医疗设备也减少了,导致总投资费用的减少。
4、环保设施: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纯水机浓水、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略) ,进入新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恶臭废气。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使每格池子的臭气能相通,并设置总排气管排出引入“水喷淋+微生物净化一体机”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再通过15m的排气简引高排放。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停车场机动车以及人群活动。水泵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减振、封闭隔音处理;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作消声、减振处理;医院内机动车加强管理,采取保持交通畅通、限值车速、禁鸣喇叭等;加强人员管理,门诊、住院区域设置安静提示。不采用大噪声广播喇叭等设施,人为噪声主要集中于室内,利用建筑实墙和隔声门窗进行隔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医疗废物。根据环评报告表分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 (略) 特种废 (略) 集中处置。
5、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2日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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