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略) 种子管理局拟选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名,管理岗位1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县区、乡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6月30日)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除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 (略) 农业农 (略) 站通知。
笔试结束后, (略) 农业农 (略) 站公布。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进入面试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市农业农 (略) 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选调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市农业农村局派出3名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复查人选资格条件。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体检及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体检 (略) 农业农 (略) (略) 种子管理局、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选调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市农 (略) 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
参加公开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市纪 (略) 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调入的,按公布的选调职位(岗位)类别重新认定岗位等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以上情况均按新聘后的岗位等级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经选调调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主动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按调入单位设置的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笔试、面试结束后, (略) 农业农 (略) 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 (略) 站公告。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 (略)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6-* *
公开选调 (略) 纪 (略) 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936-* *
附件:1.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2. (略) 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根据工作需要, (略) 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略) 种子管理局拟选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名,管理岗位1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县区、乡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6月30日)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除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 (略) 农业农 (略) 站通知。
笔试结束后, (略) 农业农 (略) 站公布。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进入面试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市农业农 (略) 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选调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市农业农村局派出3名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复查人选资格条件。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体检及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体检 (略) 农业农 (略) (略) 种子管理局、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选调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市农 (略) 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
参加公开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市纪 (略) 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调入的,按公布的选调职位(岗位)类别重新认定岗位等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以上情况均按新聘后的岗位等级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经选调调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主动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按调入单位设置的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笔试、面试结束后, (略) 农业农 (略) 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 (略) 站公告。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 (略)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6-* *
公开选调 (略) 纪 (略) 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936-* *
附件:1.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2. (略) 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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