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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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太谷区10 (略) 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环境影响审批股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中医药博物馆

(略) 太谷区北洸乡西山底村东北220米处

中医药博物馆扩建项目

山西 (略)

项目占地429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6.58平方米,包括展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62.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61.52平方米)、配楼面积662.72平方米。新建1台4t/h的天燃气蒸汽锅炉。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博物馆设计最大日接待能力为100人。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 (略) 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 (略) 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冬季采暖依托 (略) 现有锅炉房新建1台4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配套分级燃烧器+FGR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排气筒高度为15米;纯水依托 (略) 锅炉房纯水制备系统,不单独设置纯水制备装置;天燃气由 (略) 锅炉房已接入 (略) 供给。不得新建其它产污采暖设施。

2.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 (略) 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依托 (略)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和绿化。

3.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4.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山西 (略) 年产*吨锌制品项目

(略) 太谷区胡村镇胡村南600米处

山西 (略)

山西清朗 (略)

租赁太谷宏 (略) 现有单层轻钢结构仓库,面积约3000m2,分别设置生产区约1800m2、原料库区约500m2,产品库区约500m2,办公区约200m2;设置2条锌制品生产线,购置相应的有芯工频感应电炉、搅灰机、雷蒙磨、链条式模具自动传送带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环保设备。项目备案证中的电阻炉不再建设。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吨锌制品。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 (略) 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 (略) 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2.有芯工频感应电炉、搅灰机、浇注工段配套顶吸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8米,集气罩与设备之间采用钢板进行封闭,仅留进料口。

3.雷蒙磨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冬季采暖采用空调,不得自建锅炉。

5.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 (略) 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太谷宏 (略)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

6.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

7.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太谷区10 (略) 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环境影响审批股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中医药博物馆

(略) 太谷区北洸乡西山底村东北220米处

中医药博物馆扩建项目

山西 (略)

项目占地429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6.58平方米,包括展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62.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61.52平方米)、配楼面积662.72平方米。新建1台4t/h的天燃气蒸汽锅炉。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博物馆设计最大日接待能力为100人。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 (略) 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 (略) 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冬季采暖依托 (略) 现有锅炉房新建1台4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配套分级燃烧器+FGR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排气筒高度为15米;纯水依托 (略) 锅炉房纯水制备系统,不单独设置纯水制备装置;天燃气由 (略) 锅炉房已接入 (略) 供给。不得新建其它产污采暖设施。

2.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 (略) 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依托 (略)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和绿化。

3.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4.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山西 (略) 年产*吨锌制品项目

(略) 太谷区胡村镇胡村南600米处

山西 (略)

山西清朗 (略)

租赁太谷宏 (略) 现有单层轻钢结构仓库,面积约3000m2,分别设置生产区约1800m2、原料库区约500m2,产品库区约500m2,办公区约200m2;设置2条锌制品生产线,购置相应的有芯工频感应电炉、搅灰机、雷蒙磨、链条式模具自动传送带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环保设备。项目备案证中的电阻炉不再建设。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吨锌制品。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 (略) 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 (略) 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2.有芯工频感应电炉、搅灰机、浇注工段配套顶吸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8米,集气罩与设备之间采用钢板进行封闭,仅留进料口。

3.雷蒙磨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冬季采暖采用空调,不得自建锅炉。

5.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 (略) 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太谷宏 (略)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

6.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

7.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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