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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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送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教函〔2023〕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18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生住宿环境,缓解未来宿舍短缺压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项目单位为华东交通大学(法人证照号码:*75R)。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北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栋49号学生公寓,由3栋塔楼组成U字型布局,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51.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学生宿舍*.82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5867.47平方米,人防及地下车库4080.72平方米,并配建绿化、道路、 (略) 等室外总图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学校事业收入。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八、请按照文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条件推进项目建设。

九、请华东交通大学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华东交通大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勘察估算金额为87.*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经项目单位申请,核准该事项不招标,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预备费等如涉及工程建设且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如需先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取得相关审批后依法依规进行招标。

 2023年11月24日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送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教函〔2023〕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18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生住宿环境,缓解未来宿舍短缺压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项目单位为华东交通大学(法人证照号码:*75R)。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北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栋49号学生公寓,由3栋塔楼组成U字型布局,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51.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学生宿舍*.82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5867.47平方米,人防及地下车库4080.72平方米,并配建绿化、道路、 (略) 等室外总图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学校事业收入。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八、请按照文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条件推进项目建设。

九、请华东交通大学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华东交通大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华东交通大学49号学生公寓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勘察估算金额为87.*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经项目单位申请,核准该事项不招标,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预备费等如涉及工程建设且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如需先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取得相关审批后依法依规进行招标。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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