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富川瑶族自治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规定,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深入学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织召开尼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强化工作责任,依法履行环保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和总目标,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水、气、土年度考核任务,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3年1月1日至12月18日,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12%。2023年富江龙母寨国控断面, (略) 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涝溪和白水源)水质和地表水水质均达Ⅱ类水质标准。全县耕地土壤无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全县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金属污染,全年无重大或特大突出环境事件发生。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对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学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坚持环评服务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各类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事项23项,办结23项。完成2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中核发重点管理许可证企业2家,核发简化管理许可证企业26家。
(九)重视群众诉求,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安排专人做好“全国123 (略) ”、“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及上级转办、来访人员、“*”环保举报热线等各类环境信访渠道信访件的登记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多渠道受理环境信访件63件, (略) 10件,来电22件,*政务热线18件,来访6件,网络舆情7件,如期受理率100%。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县委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股室的积极努力下,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目前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兄弟单位的工作仍然存在差距。一是环境执法队*建设仍需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少,与日益增加的环境执法监管任务不相适应。加上由于环境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和增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用法治力量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一是重点抓好环境监督检查执法。继续落实“双随机”制度,对辖区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环境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行政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察要点、技巧等方面业务学。加强环境监察行风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环境监察队*清正廉洁、文明高效。
三是全面落实政府公开工作。根据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局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典型案件旁听活动,进一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和普法工作,提高环境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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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富川瑶族自治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规定,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深入学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织召开尼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强化工作责任,依法履行环保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和总目标,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水、气、土年度考核任务,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3年1月1日至12月18日,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12%。2023年富江龙母寨国控断面, (略) 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涝溪和白水源)水质和地表水水质均达Ⅱ类水质标准。全县耕地土壤无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全县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金属污染,全年无重大或特大突出环境事件发生。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对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学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坚持环评服务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各类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事项23项,办结23项。完成2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中核发重点管理许可证企业2家,核发简化管理许可证企业26家。
(九)重视群众诉求,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安排专人做好“全国123 (略) ”、“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及上级转办、来访人员、“*”环保举报热线等各类环境信访渠道信访件的登记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多渠道受理环境信访件63件, (略) 10件,来电22件,*政务热线18件,来访6件,网络舆情7件,如期受理率100%。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县委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股室的积极努力下,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目前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兄弟单位的工作仍然存在差距。一是环境执法队*建设仍需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少,与日益增加的环境执法监管任务不相适应。加上由于环境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和增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用法治力量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一是重点抓好环境监督检查执法。继续落实“双随机”制度,对辖区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环境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行政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察要点、技巧等方面业务学。加强环境监察行风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环境监察队*清正廉洁、文明高效。
三是全面落实政府公开工作。根据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局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典型案件旁听活动,进一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和普法工作,提高环境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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