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灞 (略) 87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 (略) 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 | (略) 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 (略) 2181号1号楼B2区3楼 | 陕西 (略) | 本项 (略) 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 (略) 2181号1号楼B2区3楼。项目总投资*元,租赁787平方米办公楼,建设环境检测实验室,主要包括实验区、试剂室、危废贮存间、设备间、办公区等。项目审批前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4〕4号)。 | (一)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其他酸雾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处理,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微生物实验产生的含菌废气经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装置处置。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方可外排环境。 (二)项目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第2次、第3次)、地面清洁废水和喷淋塔排污水依托陕西 (略) 化粪池 (略) (略) ,最终由西安 (略) 纺织城再生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 (略) (略) 。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物和一次性废物分类收集定期外售;废反渗透膜由纯水机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灭菌后的废培养基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实验室废液、实验器具第1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试剂、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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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灞 (略) 87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 (略) 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 | (略) 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 (略) 2181号1号楼B2区3楼 | 陕西 (略) | 本项 (略) 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 (略) 2181号1号楼B2区3楼。项目总投资*元,租赁787平方米办公楼,建设环境检测实验室,主要包括实验区、试剂室、危废贮存间、设备间、办公区等。项目审批前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4〕4号)。 | (一)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其他酸雾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处理,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微生物实验产生的含菌废气经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装置处置。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方可外排环境。 (二)项目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第2次、第3次)、地面清洁废水和喷淋塔排污水依托陕西 (略) 化粪池 (略) (略) ,最终由西安 (略) 纺织城再生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 (略) (略) 。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物和一次性废物分类收集定期外售;废反渗透膜由纯水机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灭菌后的废培养基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实验室废液、实验器具第1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试剂、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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