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弘康精神病医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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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弘康精神病医院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弘 (略) 项目

(略) 江安县阳春镇踏水桥村踏水桥组

宜宾弘 (略)

(略)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8.*元,占总投资的12.12%。项目租用土地面积6246平方米、新建床位150张、拥有供氧装置、电动吸引器、洗胃机、五官检查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干燥箱、血球计数仪、离心机、电动振荡器、电解质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纯水机、高压灭菌设备、DR、B超、心电图、脑电图、音乐治疗仪、电休克治疗仪、体疗设备、除颤仪、生物反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劳动定员76人,全年工作365天。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主要是对建筑物进行装修,同时建设配电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是施工粉尘以及少量的机械废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项目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密闭运输”七个100%防尘措施;施工过程采用湿法作业,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不应超载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

2、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公厕,项目内不产生施工生活污水,公厕化粪池 (略) (略) 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地表水体不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为防止施工噪声应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避开午休时间及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作业,避免扰民;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野蛮施工的噪声影响,如钢结构材料装卸,及其安装过程产生的金属撞击声和落料声等均会产生较大距离的声环境影响,因此要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现象,规范建筑物料清运车辆进出工地高速行驶和鸣笛等。要求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鸣,减少其交通噪声对场地周边和沿线等影响。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别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施工场地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箱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城建、环卫等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置;同时要强化运输和存放过程环境保护与环境监督管理。

二、运营期

1、废气:1)病区带菌废气:排风系统设置过滤装置,保持地面的清洁,并采用消毒剂、紫外灯管等消毒方式保持诊断区、 (略) 走廊的室内空气质量

2)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恶臭的产生与排放

3)检验室废气:检验采用先进的自动仪器,使用配套的成品试剂或试纸,不进行自行配制,不涉及强酸强碱等挥发药剂使用。检验室废气通过检验室的排风扇排至室外。

4)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管道排至楼顶达标排放。。

5)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本项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为封闭式空间,通过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臭气溢出极少。同时加强管理,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通过加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及时清运各类固废、定时消毒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臭气的产生。

2、废水

检验用水先用罐子装好经过预处理后在排入污水处理站与综合废水一起处理。建设单位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集中收集后, (略) 拟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位于项目综合楼东侧,处理能力不低于90立方米每天,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 (略) 排入阳春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首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其次是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项目分区,需要安静的病房和诊疗室远 (略) ,可以将项目西侧房间设置为医生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开水房等公用空间。项目 (略) 一侧的房间安装隔音玻璃,以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定期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项目在2-5层均设有医疗废物垃圾桶,临时存放各楼层产生的医疗废物,最后集中收集暂存于项目综合楼一楼中面积约为25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清掏,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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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弘 (略) 项目

(略) 江安县阳春镇踏水桥村踏水桥组

宜宾弘 (略)

(略)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8.*元,占总投资的12.12%。项目租用土地面积6246平方米、新建床位150张、拥有供氧装置、电动吸引器、洗胃机、五官检查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干燥箱、血球计数仪、离心机、电动振荡器、电解质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纯水机、高压灭菌设备、DR、B超、心电图、脑电图、音乐治疗仪、电休克治疗仪、体疗设备、除颤仪、生物反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劳动定员76人,全年工作365天。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主要是对建筑物进行装修,同时建设配电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是施工粉尘以及少量的机械废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项目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密闭运输”七个100%防尘措施;施工过程采用湿法作业,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不应超载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

2、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公厕,项目内不产生施工生活污水,公厕化粪池 (略) (略) 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地表水体不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为防止施工噪声应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避开午休时间及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作业,避免扰民;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野蛮施工的噪声影响,如钢结构材料装卸,及其安装过程产生的金属撞击声和落料声等均会产生较大距离的声环境影响,因此要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现象,规范建筑物料清运车辆进出工地高速行驶和鸣笛等。要求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鸣,减少其交通噪声对场地周边和沿线等影响。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别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施工场地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箱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城建、环卫等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置;同时要强化运输和存放过程环境保护与环境监督管理。

二、运营期

1、废气:1)病区带菌废气:排风系统设置过滤装置,保持地面的清洁,并采用消毒剂、紫外灯管等消毒方式保持诊断区、 (略) 走廊的室内空气质量

2)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恶臭的产生与排放

3)检验室废气:检验采用先进的自动仪器,使用配套的成品试剂或试纸,不进行自行配制,不涉及强酸强碱等挥发药剂使用。检验室废气通过检验室的排风扇排至室外。

4)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管道排至楼顶达标排放。。

5)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本项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为封闭式空间,通过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臭气溢出极少。同时加强管理,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通过加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及时清运各类固废、定时消毒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臭气的产生。

2、废水

检验用水先用罐子装好经过预处理后在排入污水处理站与综合废水一起处理。建设单位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集中收集后, (略) 拟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位于项目综合楼东侧,处理能力不低于90立方米每天,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 (略) 排入阳春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首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其次是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项目分区,需要安静的病房和诊疗室远 (略) ,可以将项目西侧房间设置为医生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开水房等公用空间。项目 (略) 一侧的房间安装隔音玻璃,以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定期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项目在2-5层均设有医疗废物垃圾桶,临时存放各楼层产生的医疗废物,最后集中收集暂存于项目综合楼一楼中面积约为25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清掏,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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