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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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根据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请予调整贵阳大数据科创城*-08和*-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函》,为推进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托育服务中心项目、体育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现对贵阳大数据科创城*-08和*-06地块控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情况及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分别位于宁安大 (略) 东南侧和清安大道交星月大道东南侧,用地面积为51.81亩。

(一)拟将*-08地块调整为*-08-01及*-08-02地块,其中*-08-01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5.29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08-02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用地面积约5.39亩,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其余指标保持原控规不变。

(二)拟调整*-06公园地块指标,兼容体育设施建设,用地面积41.13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兼容体育建筑≤6200㎡、建筑密度≤25%、绿地率≥50%、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同时,对地块中水体边界进行微调,水体总面积不变,不改变蓄水功能和景观效果(最终调整指标以专家论证结果为准)。

二、公示程序

现按程序将调整的内容在调整地块现场及贵 (略)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5日共30日)。

欢迎公众查阅相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城乡建设局及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盖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若存在非法干预规划设计条件指标调整的不良行为,欢迎公众积极举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贵 (略) 中政务公开专栏机构设置处查询。

特此公示。

地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电话:*

联系人:周天鹏

监督电话:*

根据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请予调整贵阳大数据科创城*-08和*-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函》,为推进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托育服务中心项目、体育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现对贵阳大数据科创城*-08和*-06地块控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情况及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分别位于宁安大 (略) 东南侧和清安大道交星月大道东南侧,用地面积为51.81亩。

(一)拟将*-08地块调整为*-08-01及*-08-02地块,其中*-08-01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5.29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08-02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用地面积约5.39亩,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其余指标保持原控规不变。

(二)拟调整*-06公园地块指标,兼容体育设施建设,用地面积41.13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兼容体育建筑≤6200㎡、建筑密度≤25%、绿地率≥50%、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同时,对地块中水体边界进行微调,水体总面积不变,不改变蓄水功能和景观效果(最终调整指标以专家论证结果为准)。

二、公示程序

现按程序将调整的内容在调整地块现场及贵 (略)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5日共30日)。

欢迎公众查阅相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城乡建设局及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盖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若存在非法干预规划设计条件指标调整的不良行为,欢迎公众积极举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贵 (略) 中政务公开专栏机构设置处查询。

特此公示。

地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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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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