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2023年度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
关于支持2023年度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
二河沿线各镇、街道,局属相关单位,各涉农经营主体:
2023年7月3日,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淮财农[2023】31号淮农发[2023】69号),明确清江浦区实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中集中连片内*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下达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元,扶持二河沿线3235亩养殖池塘完成高标准池塘建设,实施四项重点内容:(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二)尾水达标治理;(三)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四)建立管护机制。
为高效利用中央直达资金,结合《清江浦区养殖池塘标准化实施方案》(清委农办[2022]3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渔业发展支出方向)*元(淮财农[2023】31号淮农发[2023】69号)。
二、支持范围
支持从事水产养殖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镇(街)、村(居委会)等对现有的水产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化改造,达到养殖池塘进排水分开,养殖池塘大小适中,整齐亮化,池塘淤泥低于10厘米,池埂硬化、护坡整洁,管护用房生活区和存储区分开卫生整洁,水产养殖尾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三、目标任务
2024年底前完成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3235亩,虾蟹类养殖尾水净化区域面积占比为6%,常规鱼养殖尾水净化区域面积占10%。
四、资金管理要求
1、资金支持主体:二河沿线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镇、街道,行政村等。各养殖主体持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确权剩余有效期限不少于5年。
2、资金支持项目:2022年以来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并且没有享受过财政补贴的项目。
3、补助标准: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每亩0.*元进行补助。
4、资金拨付:财政补助主要执行“先建后补”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申请资金拨付。
5、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冒领、截留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再申报任何农业类财政奖补项目,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池塘不予补助。
6、申报时间及流程: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文本,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2022年度财务报表、土地厂房租 赁合同、项目备案表、信用承诺书等),项目申报文本及附件材 料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步生。区农水局收到材料后进行项目登记,纳入项目库管理。农水局组建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库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结果在清江 (略) 站公示。
二河沿线各镇、街道,局属相关单位,各涉农经营主体:
2023年7月3日,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淮财农[2023】31号淮农发[2023】69号),明确清江浦区实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中集中连片内*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下达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元,扶持二河沿线3235亩养殖池塘完成高标准池塘建设,实施四项重点内容:(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二)尾水达标治理;(三)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四)建立管护机制。
为高效利用中央直达资金,结合《清江浦区养殖池塘标准化实施方案》(清委农办[2022]3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渔业发展支出方向)*元(淮财农[2023】31号淮农发[2023】69号)。
二、支持范围
支持从事水产养殖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镇(街)、村(居委会)等对现有的水产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化改造,达到养殖池塘进排水分开,养殖池塘大小适中,整齐亮化,池塘淤泥低于10厘米,池埂硬化、护坡整洁,管护用房生活区和存储区分开卫生整洁,水产养殖尾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三、目标任务
2024年底前完成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3235亩,虾蟹类养殖尾水净化区域面积占比为6%,常规鱼养殖尾水净化区域面积占10%。
四、资金管理要求
1、资金支持主体:二河沿线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镇、街道,行政村等。各养殖主体持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确权剩余有效期限不少于5年。
2、资金支持项目:2022年以来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并且没有享受过财政补贴的项目。
3、补助标准: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每亩0.*元进行补助。
4、资金拨付:财政补助主要执行“先建后补”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申请资金拨付。
5、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冒领、截留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再申报任何农业类财政奖补项目,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池塘不予补助。
6、申报时间及流程: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文本,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2022年度财务报表、土地厂房租 赁合同、项目备案表、信用承诺书等),项目申报文本及附件材 料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步生。区农水局收到材料后进行项目登记,纳入项目库管理。农水局组建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库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结果在清江 (略) 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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