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鲁 (略) 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鲁 (略) 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 | 山东 (略) | 山东鲁 (略) 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元,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邹城经济开发区邹城化工产业园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2-*-04-01-*。项目依托现有中药制剂车间,新上大容量注射粉针剂生产线和氟苯尼考可溶性粉剂生产线各1条,项目以公司现有项目生产及外购的青霉素钠、头孢噻呋钠、氨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钠、硫酸链霉素等为原料,经消毒、检查、分装等工序,年产注射用头孢噻呋钠*支/年、青霉素钠*支/年、阿莫西林钠*支/年、氨苄西林钠*支/年、硫酸链霉素等粉针剂*支/年(共用1条生产线,不同时生产);以外购氟苯尼考原粉、β环糊精、聚维酮K30和自制去离子水为原料,经称量、配料、喷雾干燥、包装等工序,增产20%氟苯尼考可溶性粉400吨/年、30%氟苯尼考可溶性粉30吨/年。 | 一、项目氟苯尼考可溶性粉喷干废气首先由旋风收料后,再进入水幕除尘处理,后汇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8米高DA027排气筒排放。氟苯尼考可溶性粉生产工序中配制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大容量注射用粉针剂分装工序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清洗(西林瓶、铝盖、胶塞)废水、纯水及注射用水制备废水、灭菌柜废水、内外袋清洗废水、车间洗衣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尾气吸收塔装置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车间集水池收集后与生活废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山东鲁抗 (略) 邹城分公司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再通过园 (略) 排入邹城 (略) 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邹城 (略) 接管要求(山东邹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邹环字[2014]44号)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 37/ 3416.1—2018)要求后排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材(未沾染危险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纯水、注射水制备废过滤材料、滤渣及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触粉内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散落的污粉、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依托鲁抗产业园区现有危废库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鲁 (略) 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鲁 (略) 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 | 山东 (略) | 山东鲁 (略) 大容量粉针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元,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邹城经济开发区邹城化工产业园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2-*-04-01-*。项目依托现有中药制剂车间,新上大容量注射粉针剂生产线和氟苯尼考可溶性粉剂生产线各1条,项目以公司现有项目生产及外购的青霉素钠、头孢噻呋钠、氨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钠、硫酸链霉素等为原料,经消毒、检查、分装等工序,年产注射用头孢噻呋钠*支/年、青霉素钠*支/年、阿莫西林钠*支/年、氨苄西林钠*支/年、硫酸链霉素等粉针剂*支/年(共用1条生产线,不同时生产);以外购氟苯尼考原粉、β环糊精、聚维酮K30和自制去离子水为原料,经称量、配料、喷雾干燥、包装等工序,增产20%氟苯尼考可溶性粉400吨/年、30%氟苯尼考可溶性粉30吨/年。 | 一、项目氟苯尼考可溶性粉喷干废气首先由旋风收料后,再进入水幕除尘处理,后汇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8米高DA027排气筒排放。氟苯尼考可溶性粉生产工序中配制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大容量注射用粉针剂分装工序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清洗(西林瓶、铝盖、胶塞)废水、纯水及注射用水制备废水、灭菌柜废水、内外袋清洗废水、车间洗衣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尾气吸收塔装置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车间集水池收集后与生活废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山东鲁抗 (略) 邹城分公司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再通过园 (略) 排入邹城 (略) 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邹城 (略) 接管要求(山东邹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邹环字[2014]44号)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 37/ 3416.1—2018)要求后排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材(未沾染危险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纯水、注射水制备废过滤材料、滤渣及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触粉内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散落的污粉、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依托鲁抗产业园区现有危废库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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