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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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 (略) 波塘镇波塘社区、新廉村处,该地块总占地面积*.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3.*。调查地块由水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田坎、采矿用地变更为乡镇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 (略) 波塘镇新波塘社区、新廉村处,该地块自20世纪80年代至2024年3月2日产权属于波塘镇波塘社区、新廉村民委员会所有,用地类型为水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田坎、采矿用地。2024年3月2日,该地块 (略) 2023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后未开展除木材加工厂外的新的经营活动。

2009年至2013年11月,调查地块的中部偏北侧地块用 (略) 临时配套工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化学品的使用和堆放,主要工艺为搅拌,污染物为粉尘;2015年2月至2021年12月,该部分地块用作碎石厂生产经营场地,碎石场主要工艺为破碎和筛分,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022年12月至今,该部分地块用做木材加工厂(金星木材加工厂),工艺为对原木料进行简单切片,不涉及其他工艺,污染物主要为木屑。根据分析,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很小,且均不属于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活动,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现状与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为石材厂及竹制品生产企业,不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基本不会影响调查地块土壤。因此,地块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很小。

通过调查人员现场踏勘、走访以及调取历史卫星图片资料,根据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未发现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情况;历史上不曾作为污水灌溉区,不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根据调查地块内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表面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风险;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历史情况较为简单,地块资料相对齐全。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综上,地块内当前不存在对土壤有不利影响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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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 (略) 波塘镇波塘社区、新廉村处,该地块总占地面积*.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3.*。调查地块由水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田坎、采矿用地变更为乡镇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 (略) 波塘镇新波塘社区、新廉村处,该地块自20世纪80年代至2024年3月2日产权属于波塘镇波塘社区、新廉村民委员会所有,用地类型为水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田坎、采矿用地。2024年3月2日,该地块 (略) 2023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后未开展除木材加工厂外的新的经营活动。

2009年至2013年11月,调查地块的中部偏北侧地块用 (略) 临时配套工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化学品的使用和堆放,主要工艺为搅拌,污染物为粉尘;2015年2月至2021年12月,该部分地块用作碎石厂生产经营场地,碎石场主要工艺为破碎和筛分,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022年12月至今,该部分地块用做木材加工厂(金星木材加工厂),工艺为对原木料进行简单切片,不涉及其他工艺,污染物主要为木屑。根据分析,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很小,且均不属于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活动,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现状与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为石材厂及竹制品生产企业,不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基本不会影响调查地块土壤。因此,地块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很小。

通过调查人员现场踏勘、走访以及调取历史卫星图片资料,根据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未发现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情况;历史上不曾作为污水灌溉区,不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根据调查地块内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表面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风险;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历史情况较为简单,地块资料相对齐全。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综上,地块内当前不存在对土壤有不利影响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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