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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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非晶合金复合制品产业基地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沈阳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沈阳 (略)

建设地点: (略) 沈北 (略) 33-7号(5门)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沈阳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非晶合金复合制品产业基地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沈阳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沈阳 (略)

建设地点: (略) 沈北 (略) 33-7号(5门)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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