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峰烨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猪肉16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廊坊峰烨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猪肉16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廊坊峰烨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猪肉16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 (略) 年产猪肉*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向群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猪肉*头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大城县臧屯镇野固献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为2066.80m2,本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新建2条生猪屠宰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施,达到年屠宰生猪*头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刘先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d58n
(2)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FrF3LivBR2Bm5nA?pwd=7wep
提取码:7wep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日)。
(略)
2024年07月22日
廊坊峰烨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猪肉16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 (略) 年产猪肉*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向群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猪肉*头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大城县臧屯镇野固献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为2066.80m2,本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新建2条生猪屠宰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施,达到年屠宰生猪*头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刘先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d58n
(2)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FrF3LivBR2Bm5nA?pwd=7wep
提取码:7wep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日)。
(略)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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