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2-1、C-52-3、C-53-1、C-54-1、C-54-3、C-55-3地块东坊村1#、2#、4#安置地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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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2-1、C-52-3、C-53-1、C-54-1、C-54-3、C-55-3地块东坊村1#、2#、4#安置地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2-1、C-52-3、C-53-1、C-54-1、

C-54-3、C-55-3地块(东坊村1#、2#、4#安置地)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于2019年9月19日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对抱由主城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空间有序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现行控规中的C-52-1、C-52-3、C-53-1、C-54-3、C-55-3地块位于毛九线南侧, (略) 两侧。由于C-52-1、C-53-1地块因实际建设有部分超出用地红线,造成未能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办理施工许可证。C-54-3、C-55-3地块现已建安置房51栋,截止目前未办理农转用及供地手续

为保障该民生项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全省及村民安置项目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和《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东坊村搬迁安置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乐室字〔2022〕15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抱由镇东坊村搬迁安置项目按要求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八条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对该地块进行调整。

同时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13.38公顷。

三、用地规划条件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

配置机动车位(个)

调整前

C-52-1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598

C-52-3

公园绿地

G1

*

--

--

--

80

--

C-53-1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223

C-54-1

公园绿地

G1

1737

--

--

--

80

--

C-54-3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204

C-55-3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251

调整后

C-52-1-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617

C-52-3-A

公园绿地

1401

5636

--

--

--

80

--

C-52-3-B

公园绿地

1401

5036

--

--

--

80

--

C-53-1-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232

C-54-1-A

公园绿地

1401

3002

--

--

--

80

--

C-54-3-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212

C-55-3-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237

四、公示时间:30日(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0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0898-*

附件:1.区位示意图

2.用地调整规划图

3.调整前图则

4.调整后图则东坊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2-1、C-52-3、C-53-1、C-54-1、

C-54-3、C-55-3地块(东坊村1#、2#、4#安置地)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于2019年9月19日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对抱由主城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空间有序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现行控规中的C-52-1、C-52-3、C-53-1、C-54-3、C-55-3地块位于毛九线南侧, (略) 两侧。由于C-52-1、C-53-1地块因实际建设有部分超出用地红线,造成未能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办理施工许可证。C-54-3、C-55-3地块现已建安置房51栋,截止目前未办理农转用及供地手续

为保障该民生项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全省及村民安置项目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和《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东坊村搬迁安置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乐室字〔2022〕15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抱由镇东坊村搬迁安置项目按要求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八条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对该地块进行调整。

同时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13.38公顷。

三、用地规划条件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

配置机动车位(个)

调整前

C-52-1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598

C-52-3

公园绿地

G1

*

--

--

--

80

--

C-53-1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223

C-54-1

公园绿地

G1

1737

--

--

--

80

--

C-54-3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204

C-55-3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R2

*

1.8

30

30

35

251

调整后

C-52-1-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617

C-52-3-A

公园绿地

1401

5636

--

--

--

80

--

C-52-3-B

公园绿地

1401

5036

--

--

--

80

--

C-53-1-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232

C-54-1-A

公园绿地

1401

3002

--

--

--

80

--

C-54-3-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212

C-55-3-A

二类居住用地(安置)

*

*

1.8

30

30

35

237

四、公示时间:30日(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0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0898-*

附件:1.区位示意图

2.用地调整规划图

3.调整前图则

4.调整后图则东坊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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