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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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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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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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宁波 (略) 《年产*件金属零配件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甬新环建〔2024〕52号

2024/7/22

甬新环建〔2024〕52号.pdf

2

关于延锋汽车 (略) 《年产*套汽车内饰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甬新环建〔2024〕53号

2024/7/22

甬新环建〔2024〕53号.pdf

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通讯地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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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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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宁波 (略) 《年产*件金属零配件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甬新环建〔2024〕52号

2024/7/22

甬新环建〔2024〕52号.pdf

2

关于延锋汽车 (略) 《年产*套汽车内饰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甬新环建〔2024〕53号

2024/7/22

甬新环建〔2024〕53号.pdf

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通讯地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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