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2日拟对盐城建宜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2日拟对盐城建宜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行政机构职能调整有关规定,经审查,拟作出同意盐城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该排污口 (略) 新洋大桥下游1575米新洋港南岸(坐标:东经120°9′49.835″,北纬33°24′55.706″),总排放量不超过14.*m3/d,排污口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并管前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中交上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1.*m3/d、盐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2.*m3/d,尾水排放均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0515-*,地址: (略) 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2日
盐城 (略) 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 污水排放总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 |
地理坐标为:东经120°9′49.835″,北纬33°24′55.706″ | 14.*m3/d | 连续排放 | 管道排放 | 排污口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并管前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中交上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1.*m3/d、盐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2.*m3/d,尾水排放均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 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行政机构职能调整有关规定,经审查,拟作出同意盐城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该排污口 (略) 新洋大桥下游1575米新洋港南岸(坐标:东经120°9′49.835″,北纬33°24′55.706″),总排放量不超过14.*m3/d,排污口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并管前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中交上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1.*m3/d、盐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2.*m3/d,尾水排放均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0515-*,地址: (略) 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2日
盐城 (略) 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 污水排放总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 |
地理坐标为:东经120°9′49.835″,北纬33°24′55.706″ | 14.*m3/d | 连续排放 | 管道排放 | 排污口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并管前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盐城中交上 (略) 尾水排放量不超过3.*m3/d、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1.*m3/d、盐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不超过2.*m3/d,尾水排放均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 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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