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福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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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福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指南(试行)》(平安鄂尔多斯办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内 (略) 煤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内 (略)

  3、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纳林陶亥镇布都阿麻村。

  4、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69.9927公顷,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能力*吨/年。矿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主要可采的6-2 煤层平均自然厚度为 5.57m,煤层赋存稳定、结构简单。煤种为特低灰、特低硫、低磷、中高热值的不粘煤,矿田总体构造形态为向南西倾斜的单斜构造,地层倾角1~3。矿田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第一~二类第一型,工程地质条件中等。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并通过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可向以下单位反馈。

  公示期: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5日

  建设单位:内 (略) 。

  联系人:郝凯 联系电话:0477-*

  内 (略)

  2024年7月22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指南(试行)》(平安鄂尔多斯办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内 (略) 煤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内 (略)

  3、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纳林陶亥镇布都阿麻村。

  4、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69.9927公顷,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能力*吨/年。矿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主要可采的6-2 煤层平均自然厚度为 5.57m,煤层赋存稳定、结构简单。煤种为特低灰、特低硫、低磷、中高热值的不粘煤,矿田总体构造形态为向南西倾斜的单斜构造,地层倾角1~3。矿田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第一~二类第一型,工程地质条件中等。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并通过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可向以下单位反馈。

  公示期: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5日

  建设单位:内 (略) 。

  联系人:郝凯 联系电话:0477-*

  内 (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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