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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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600吨葡萄酒建设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

(略)

宁夏绿源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5968㎡,主要新建原料处理车间、设备间、发酵车间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发酵罐、橡木桶和冷冻机等设备,设计年产600吨葡萄酒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77%。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物料篷布遮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发酵废气经抽风机抽出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加盖密闭、加强周边绿化处理,处理后恶臭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生活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设备排水、包装瓶清洗废水、生产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软水设备排水、包装瓶清洗废水、生产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须达到原隆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 (略) 进入原隆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气压机和压榨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集中收集外运至就近的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烂果、果梗、皮籽渣、酒糟、废橡木桶、废过滤膜、废酒瓶、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污泥)和危险废物(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烂果、果梗和皮籽渣集中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酒糟不贮存,收集后作为葡萄种植园肥料使用;废橡木桶、废酒瓶和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置;污泥定期清掏,作为企业现有葡萄种植园肥料使用;化验室废液暂存25kg废液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600吨葡萄酒建设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

(略)

宁夏绿源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5968㎡,主要新建原料处理车间、设备间、发酵车间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发酵罐、橡木桶和冷冻机等设备,设计年产600吨葡萄酒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77%。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物料篷布遮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发酵废气经抽风机抽出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加盖密闭、加强周边绿化处理,处理后恶臭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生活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设备排水、包装瓶清洗废水、生产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软水设备排水、包装瓶清洗废水、生产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须达到原隆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 (略) 进入原隆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气压机和压榨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集中收集外运至就近的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烂果、果梗、皮籽渣、酒糟、废橡木桶、废过滤膜、废酒瓶、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污泥)和危险废物(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烂果、果梗和皮籽渣集中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酒糟不贮存,收集后作为葡萄种植园肥料使用;废橡木桶、废酒瓶和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置;污泥定期清掏,作为企业现有葡萄种植园肥料使用;化验室废液暂存25kg废液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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