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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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告

一、规划背景

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 (略) 洞头 (略) (略) 城市规 (略) 开展《 (略) 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二、修改内容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修改范围涉及原控规《洞 (略) 沿线景观控制性详细规划》G-01、G-03、G-06a和G-06b地块,修改范围面积为40.69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地块编号修改

将原控规G-06b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G-03b地块商业用地、G-06b地块交通场站用地、G-06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G-06d地块公园绿地和G-06e地块公园绿地,其余原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三)地块界线修改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面积5931平方米,G-03a地块面积3490平方米,G-03b地块5464平方米,G-06a地块面积2901平方米,G-06b地块面积*平方米,G-06c地块面积7262平方米,G-06d地块面积*平方米,G-06e地块面积*平方米。

(四)地块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G-03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G-01地块控制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G-03a、G-06a、G-06b和G-06c地块控制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五)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立面设计需实现“虚实结合”的设计手法,形成连续而富有层次感的表面。重点打造第五立面,建议塑造灵动、多变的建筑造型和层次丰富的建筑阳台。建筑材质可综合运用现代化材料,外墙可采用真石漆及色泽明快涂料。整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中G-03b地块沿海滨大道建议灵活布置进深不小于8米的开敞公共空间。

(六)建筑限高和地块兼容性

G-03b地块主体建筑高度建议控制在20米以内,若在后续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考虑打造地标建筑等因素,在不影响燕子山整体风貌以及地块其他指标的前提下,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G-03b地块完全兼容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G-06d和G-06e地块可兼容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具体的兼容比例建议在项目方案审查中研究确定。

(七)地块控制指标

修改后

地块

编号

规定性指标

兼容性

备注

地块面积(m2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配套设施

G-01

5931

港口码头用地

1204

0.2

-

20

8

-

-

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

G-03a

3490

军事设施用地

1501

-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3b

5464

商业用地

0901

2.0

45

20

20

-

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G-06a

2901

文化用地

0803

-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b

*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c

7262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

-

-

-

-

-

部分已供,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d

*

公园绿地

1401

-

-

-

-

公共厕所、综合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点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G-06e

*

公园绿地

1401

-

-

-

-

1个移动通信基站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现予以批前公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洞头区便民服务中心351室 联系电话:0577-*、057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4、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一、规划背景

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 (略) 洞头 (略) (略) 城市规 (略) 开展《 (略) 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二、修改内容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修改范围涉及原控规《洞 (略) 沿线景观控制性详细规划》G-01、G-03、G-06a和G-06b地块,修改范围面积为40.69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地块编号修改

将原控规G-06b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G-03b地块商业用地、G-06b地块交通场站用地、G-06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G-06d地块公园绿地和G-06e地块公园绿地,其余原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三)地块界线修改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面积5931平方米,G-03a地块面积3490平方米,G-03b地块5464平方米,G-06a地块面积2901平方米,G-06b地块面积*平方米,G-06c地块面积7262平方米,G-06d地块面积*平方米,G-06e地块面积*平方米。

(四)地块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G-03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G-01地块控制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G-03a、G-06a、G-06b和G-06c地块控制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五)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立面设计需实现“虚实结合”的设计手法,形成连续而富有层次感的表面。重点打造第五立面,建议塑造灵动、多变的建筑造型和层次丰富的建筑阳台。建筑材质可综合运用现代化材料,外墙可采用真石漆及色泽明快涂料。整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中G-03b地块沿海滨大道建议灵活布置进深不小于8米的开敞公共空间。

(六)建筑限高和地块兼容性

G-03b地块主体建筑高度建议控制在20米以内,若在后续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考虑打造地标建筑等因素,在不影响燕子山整体风貌以及地块其他指标的前提下,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G-03b地块完全兼容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G-06d和G-06e地块可兼容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具体的兼容比例建议在项目方案审查中研究确定。

(七)地块控制指标

修改后

地块

编号

规定性指标

兼容性

备注

地块面积(m2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配套设施

G-01

5931

港口码头用地

1204

0.2

-

20

8

-

-

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

G-03a

3490

军事设施用地

1501

-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3b

5464

商业用地

0901

2.0

45

20

20

-

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G-06a

2901

文化用地

0803

-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b

*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c

7262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

-

-

-

-

-

部分已供,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d

*

公园绿地

1401

-

-

-

-

公共厕所、综合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点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G-06e

*

公园绿地

1401

-

-

-

-

1个移动通信基站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现予以批前公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洞头区便民服务中心351室 联系电话:0577-*、057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4、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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