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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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

《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 (略) 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略)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略) 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开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养老护理员(三级)》。

特此批复。

附件:《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略)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有效期

办学内容

1

上海和养职业 技能培训中心

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养老护理员(三、四、五级)


关于同意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

《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养老护理员(三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 (略) 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略)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略) 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开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养老护理员(三级)》。

特此批复。

附件:《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略)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有效期

办学内容

1

上海和养职业 技能培训中心

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养老护理员(三、四、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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