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7月18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五采油厂杏南十四转油站优化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7月18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五采油厂杏南十四转油站优化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五采油厂杏南十四转油站优化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五采油厂杏南十四转油站优化调整工程项目 | 黑 (略) 红岗区杏树岗镇境内 | (略) 第五采油厂 | 黑龙江环盛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404-*-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138hm2,均为临时占地。该项目停运杏南十四转油站,取消28#阀组间,杏南十四转油站所辖1411#计量间、1412#计量间接入杏南二十二转油站,1413#计量间、1414#计量间接入杏南十一转油站,1415#计量间、22#阀组间接入聚杏V-II转油站,配套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道5.12km,更换单井腐蚀老化管道5.99km,新建站间管道16.95km。项目总投资1258.*元,其中环保投资120.*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加强管理,定期巡线检查、设备养护,防止原油、含油污水以及各种废液的跑冒滴漏。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清洗废水、废弃管道清管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拉运至杏V-II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氮气清扫外输油管线产生的管内残液管输至杏Ⅴ-Ⅱ放水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附近计量间已建防渗旱厕,定期拉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采出液分离产生的含油污水分别管输至杏V-II深度污水处理站、杏十三-1含聚污水处理站、聚杏V-II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略) ,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埋地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3mm,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依托2口采油五厂现有区域潜水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 (略) (略) 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依托场站加热装置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依托场站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距离敏感目标较近区域管段施工时,采用人工开挖。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依托场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废料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旧设备回收至第五采油厂资产回收库。含油污泥拉运至杏Ⅴ-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 (略) 和井场建设、 (略) 、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暂存于第五采油厂含油防渗布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站内定时巡检,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五采油厂杏南十四转油站优化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五采油厂杏南十四转油站优化调整工程项目 | 黑 (略) 红岗区杏树岗镇境内 | (略) 第五采油厂 | 黑龙江环盛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404-*-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138hm2,均为临时占地。该项目停运杏南十四转油站,取消28#阀组间,杏南十四转油站所辖1411#计量间、1412#计量间接入杏南二十二转油站,1413#计量间、1414#计量间接入杏南十一转油站,1415#计量间、22#阀组间接入聚杏V-II转油站,配套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道5.12km,更换单井腐蚀老化管道5.99km,新建站间管道16.95km。项目总投资1258.*元,其中环保投资120.*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加强管理,定期巡线检查、设备养护,防止原油、含油污水以及各种废液的跑冒滴漏。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清洗废水、废弃管道清管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拉运至杏V-II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氮气清扫外输油管线产生的管内残液管输至杏Ⅴ-Ⅱ放水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附近计量间已建防渗旱厕,定期拉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采出液分离产生的含油污水分别管输至杏V-II深度污水处理站、杏十三-1含聚污水处理站、聚杏V-II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略) ,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埋地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3mm,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依托2口采油五厂现有区域潜水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 (略) (略) 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依托场站加热装置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依托场站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距离敏感目标较近区域管段施工时,采用人工开挖。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依托场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废料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旧设备回收至第五采油厂资产回收库。含油污泥拉运至杏Ⅴ-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 (略) 和井场建设、 (略) 、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暂存于第五采油厂含油防渗布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站内定时巡检,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