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泸州市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2日 (略) 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 周显金
电 话: 0830-*
地 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叙永县产业园区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5F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4〕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叙永县产业园区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餐厨垃圾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40t/d,项目占地约6.7亩,新建处理厂房、辅助用房、废水收集池及其配套建设水电气等附属设施;并新 (略) 110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取得了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1-*-04-01-*】FGQB-0002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了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川(2024)叙永县不动产权第*号),明确项目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报告表确定在本项目预处理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100m范围设定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等有关部门,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建设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车间产生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经1套除臭系统“化学喷淋(酸洗+碱洗)+两级活性炭+15m 高排气筒(DA001)”,同时在预处理车间内设置植物液喷淋系统辅助除臭;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8m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沼气经脱硫净化后进入应急燃烧火炬燃烧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拟采用“CSTR厌氧系统+两级 AO+MBR 膜系统+侧流深度脱氮系统”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40m3 /d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锅炉排水、餐厨垃圾及厨余垃圾三相分离后的上清液、除臭设备废水、脱硫冷凝水、初期雨水、其他清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协议浓度后,交由叙永县永 (略) 处理;化验室废液及实验容器前三次清洗废水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和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破碎制浆工序不外排。 (四)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合理 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缓冲垫、基础减震等降 噪措施。合理 (略) 线,优化运输方式和运输时段,加强环境管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废)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控措 施。项目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预处理车间、厌氧罐、沼液池、调节池、污水处理区域(底面及池壁)、初期雨水收集池(底面及池壁)、事故应急池(底面及池壁)、油脂储罐等;一 (略) 、地磅、化粪池、污泥脱水间等;同时实施排水系统及管道、贮存系统防渗漏措施。 (七)全面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一个容积为100m3的应急事故池,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7/22 | |
有效期自 | 2024/722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H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2日 (略) 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 周显金
电 话: 0830-*
地 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叙永县产业园区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5F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4〕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叙永县产业园区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餐厨垃圾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40t/d,项目占地约6.7亩,新建处理厂房、辅助用房、废水收集池及其配套建设水电气等附属设施;并新 (略) 110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取得了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1-*-04-01-*】FGQB-0002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了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川(2024)叙永县不动产权第*号),明确项目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报告表确定在本项目预处理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100m范围设定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等有关部门,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建设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车间产生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经1套除臭系统“化学喷淋(酸洗+碱洗)+两级活性炭+15m 高排气筒(DA001)”,同时在预处理车间内设置植物液喷淋系统辅助除臭;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8m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沼气经脱硫净化后进入应急燃烧火炬燃烧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拟采用“CSTR厌氧系统+两级 AO+MBR 膜系统+侧流深度脱氮系统”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40m3 /d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锅炉排水、餐厨垃圾及厨余垃圾三相分离后的上清液、除臭设备废水、脱硫冷凝水、初期雨水、其他清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协议浓度后,交由叙永县永 (略) 处理;化验室废液及实验容器前三次清洗废水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和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破碎制浆工序不外排。 (四)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合理 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缓冲垫、基础减震等降 噪措施。合理 (略) 线,优化运输方式和运输时段,加强环境管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废)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控措 施。项目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预处理车间、厌氧罐、沼液池、调节池、污水处理区域(底面及池壁)、初期雨水收集池(底面及池壁)、事故应急池(底面及池壁)、油脂储罐等;一 (略) 、地磅、化粪池、污泥脱水间等;同时实施排水系统及管道、贮存系统防渗漏措施。 (七)全面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一个容积为100m3的应急事故池,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7/22 | |
有效期自 | 2024/722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H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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