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2024年林下食用菌产业项目公示
维西县2024年林下食用菌产业项目公示
根据《维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巩固振兴组〔2024〕3号,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的通知维财整合〔2024〕45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维西县2024年林下食用菌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我单位组织实施该项目,现就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维西县2024年林下食用菌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及责任人:维西县林草局 李清填(党组书记 局长)
项目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浦文静(高级工程师)
项目施工单位:维西祥润德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
项目监理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地点:保和镇,永春乡、塔城镇、巴迪乡、叶枝镇、康普乡、白济汛乡、中路乡、维登乡。
内容:林下种植黑木耳5778.11亩;其中:保和镇15.05亩,,永春乡312.85亩,塔城镇2178.59亩,巴迪乡156.44亩,叶枝镇565.75亩,康普乡554.19亩,白济汛乡1672.45亩,中路乡66.84亩,维登乡255.95亩。
资金概算:346.*元。
资金来源: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
实施期限:2024年7月-2024年10月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探索林下食用菌产业建设中促进森林生长和提高森林质量的技术措施,力争通过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促进森林生长,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一是新增产值 1040.*元;二是新增销售收入*元,为维西林下食用菌种植树立典范,带动全县群众积极参加林下食用菌产业建设。三是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具体带动方式由施工单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确定。四是项目带动36个村委会,501户农户参加项目建设,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五类人169户。总投资604.*元,预估总产值1040.*元,新增销售收入*元,户均预估增收1.*元。
受益对象及带贫减贫:带动36个村委会,501户农户参加项目建设,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五类人169户。总投资604.*元,预估总产值1040.*元,新增销售收入*元,户均预估增收1.*元。
公示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8日(公示10天),如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请于2024年7月28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林草业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0887-*
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 0887-*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19日
根据《维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巩固振兴组〔2024〕3号,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的通知维财整合〔2024〕45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维西县2024年林下食用菌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我单位组织实施该项目,现就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维西县2024年林下食用菌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及责任人:维西县林草局 李清填(党组书记 局长)
项目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浦文静(高级工程师)
项目施工单位:维西祥润德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
项目监理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地点:保和镇,永春乡、塔城镇、巴迪乡、叶枝镇、康普乡、白济汛乡、中路乡、维登乡。
内容:林下种植黑木耳5778.11亩;其中:保和镇15.05亩,,永春乡312.85亩,塔城镇2178.59亩,巴迪乡156.44亩,叶枝镇565.75亩,康普乡554.19亩,白济汛乡1672.45亩,中路乡66.84亩,维登乡255.95亩。
资金概算:346.*元。
资金来源: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
实施期限:2024年7月-2024年10月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探索林下食用菌产业建设中促进森林生长和提高森林质量的技术措施,力争通过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促进森林生长,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一是新增产值 1040.*元;二是新增销售收入*元,为维西林下食用菌种植树立典范,带动全县群众积极参加林下食用菌产业建设。三是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具体带动方式由施工单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确定。四是项目带动36个村委会,501户农户参加项目建设,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五类人169户。总投资604.*元,预估总产值1040.*元,新增销售收入*元,户均预估增收1.*元。
受益对象及带贫减贫:带动36个村委会,501户农户参加项目建设,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五类人169户。总投资604.*元,预估总产值1040.*元,新增销售收入*元,户均预估增收1.*元。
公示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8日(公示10天),如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请于2024年7月28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林草业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0887-*
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 0887-*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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