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新建30·5t/d回转窑焚烧系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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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新建30·5t/d回转窑焚烧系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27日,新疆天合 (略) 受和田玉洁环保 (略) (2024年5月建设单位变更为新疆惠洁 (略) )的委托开始对和田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新建30.5t/d回转窑焚烧系统生产线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新疆惠洁 (略)

2024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27日,新疆天合 (略) 受和田玉洁环保 (略) (2024年5月建设单位变更为新疆惠洁 (略) )的委托开始对和田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新建30.5t/d回转窑焚烧系统生产线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新疆惠洁 (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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