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梁创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熙岸世家项目规划总平及1#、3#楼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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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梁创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熙岸世家项目规划总平及1#、3#楼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申请的熙岸世家项目规划总平及1#、3#楼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邕 (略) 28号。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86平方米(折合约44.2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3.0且≤3.5。

四、调整理由

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获得规划总平(WGH*)、建筑单体方案及14栋单体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字第*~*号)。因该项目安置住宅回建资金拨付问题,安置住宅楼栋的施工进度尚未达到验收条件要求,导致设置在1#安置住宅楼的消防控制室不能正常交付使用。为加快推进项目保交付的3#楼(商品住宅)验收及交付工作,建设单位拟申请调整服务于总体项目的消防控制室位置。

五、主要调整内容

将消防控制室(60.34平方米)由1#楼2单元首层调整至3#楼1单元首层架空层西侧,原1#楼2单元消防控制室所在位置调整为架空绿化功能。1#楼总建筑面积保持*.89平方米不变,计容建筑面积由*.21平方米调整为*.87平方米,架空层面积982.68平方米调整为1043.02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保持*.26平方米不变,计容建筑面积由*.17平方米调整为*.51平方米,架空层面积由1039.12平方米调整为978.78平方米。

本次项目调整不涉及项目整体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调整,1#楼、3#楼局部调整后的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整体外立面风貌均与原批方案基本一致。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略) 交叉口)。

(二)熙岸世家项目施工现场。

(三)熙岸世家项目售楼部。

(四) (略) 自 (略) 站(http://**)。

(五)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7月22日至7月2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申请的熙岸世家项目规划总平及1#、3#楼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邕 (略) 28号。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86平方米(折合约44.2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3.0且≤3.5。

四、调整理由

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获得规划总平(WGH*)、建筑单体方案及14栋单体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字第*~*号)。因该项目安置住宅回建资金拨付问题,安置住宅楼栋的施工进度尚未达到验收条件要求,导致设置在1#安置住宅楼的消防控制室不能正常交付使用。为加快推进项目保交付的3#楼(商品住宅)验收及交付工作,建设单位拟申请调整服务于总体项目的消防控制室位置。

五、主要调整内容

将消防控制室(60.34平方米)由1#楼2单元首层调整至3#楼1单元首层架空层西侧,原1#楼2单元消防控制室所在位置调整为架空绿化功能。1#楼总建筑面积保持*.89平方米不变,计容建筑面积由*.21平方米调整为*.87平方米,架空层面积982.68平方米调整为1043.02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保持*.26平方米不变,计容建筑面积由*.17平方米调整为*.51平方米,架空层面积由1039.12平方米调整为978.78平方米。

本次项目调整不涉及项目整体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调整,1#楼、3#楼局部调整后的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整体外立面风貌均与原批方案基本一致。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略) 交叉口)。

(二)熙岸世家项目施工现场。

(三)熙岸世家项目售楼部。

(四) (略) 自 (略) 站(http://**)。

(五)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7月22日至7月2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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