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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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绥阳县新育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3-HC-19地 (略) 汇川区董公寺街道建国社 (略) (略) 延长线交汇处, (略) 相邻, (略) 东侧,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根据汇川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对2023-HC-19地块进行土壤调查,经汇川区自然资源局核实,本次调查地块宗地编号为2023-HC-19,核定调查面积为*平方米,本次土壤调查项目名称以2023-HC-19地块为准。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奥维互动地图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分析,项目地块一直为教育用地、居民用地、耕地和林地, (略) 发展需要,该地块用途拟变更成了住宅、商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当前土地使用权人为汇川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42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医疗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4月,我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2023-HC-19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教育用地、林地以及零星居民住宅用地,未来规划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从地块内部及周边地块历史卫星图片分析可知,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教育用地、林地以及零星居民住宅用地,不存在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居民点、农用地、行政事业单位、教育行政单位,地块周围居民、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周边地表水未发生过颜色、气味异常等情况。因此,周边居民点、教育行政单位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和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联系杨工,联系电话*。

, (略) ,绥阳县,汇川区,遵义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绥阳县新育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3-HC-19地 (略) 汇川区董公寺街道建国社 (略) (略) 延长线交汇处, (略) 相邻, (略) 东侧,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根据汇川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对2023-HC-19地块进行土壤调查,经汇川区自然资源局核实,本次调查地块宗地编号为2023-HC-19,核定调查面积为*平方米,本次土壤调查项目名称以2023-HC-19地块为准。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奥维互动地图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分析,项目地块一直为教育用地、居民用地、耕地和林地, (略) 发展需要,该地块用途拟变更成了住宅、商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当前土地使用权人为汇川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42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医疗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4月,我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2023-HC-19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教育用地、林地以及零星居民住宅用地,未来规划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从地块内部及周边地块历史卫星图片分析可知,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教育用地、林地以及零星居民住宅用地,不存在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居民点、农用地、行政事业单位、教育行政单位,地块周围居民、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周边地表水未发生过颜色、气味异常等情况。因此,周边居民点、教育行政单位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和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联系杨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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