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利通区利华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953-*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略) 利通区高闸 (略) 北侧 | 因与吴忠军分区名下吴国用(92)字第1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叉重叠,现更正杨吉孝名下吴国用(2011)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记载的登记事项。 | 剔除交叉重叠部分面积 |
2 | (略) 利通区高闸 (略) ,军分区农场东侧 | 因与吴忠军分区名下吴国用(92)字第1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叉重叠,现更正 (略) 名下吴国用(2010)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记载的登记事项。 | 剔除交叉重叠部分面积 |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3日
编号:2024第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利通区利华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953-*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略) 利通区高闸 (略) 北侧 | 因与吴忠军分区名下吴国用(92)字第1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叉重叠,现更正杨吉孝名下吴国用(2011)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记载的登记事项。 | 剔除交叉重叠部分面积 |
2 | (略) 利通区高闸 (略) ,军分区农场东侧 | 因与吴忠军分区名下吴国用(92)字第1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叉重叠,现更正 (略) 名下吴国用(2010)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记载的登记事项。 | 剔除交叉重叠部分面积 |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