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铜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铜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铜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江 (略) 年产*吨铜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濂溪区九瑞大道188号(*)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吨铜基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经开区港城大道以南、 (略) 以西智能制造基地9号厂房第一层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 (略) 年产*吨铜基材料项目位于 (略) 经开区港城大道以南、 (略) 以西智能制造基地9号厂房第一层,项目生产铜杆、铜棒、铜丝、铜线,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吨铜基材料的规模,建设性质为新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熔化烟尘、拉制有机废气。 1)熔化烟尘 本项目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由两根27m排气筒(编号DA001、DA002)排放。 2)拉制有机废气 项目拉制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小,经加强车间通风、增设换气扇等处理措施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电解铜熔化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拉制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富和永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园 (略) 排入富和永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排放。 (三)噪声影响分析与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间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可达80~95dB(A),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限值。 (四)固废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炉渣、废铜料、除尘设施收集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筒)、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拉丝液、废包装桶)。 一般固废中废铜料回炉生产;废包装材料、除尘设施收集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筒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拉丝液、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单独存放。经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江 (略) 年产*吨铜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濂溪区九瑞大道188号(*)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吨铜基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经开区港城大道以南、 (略) 以西智能制造基地9号厂房第一层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 (略) 年产*吨铜基材料项目位于 (略) 经开区港城大道以南、 (略) 以西智能制造基地9号厂房第一层,项目生产铜杆、铜棒、铜丝、铜线,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吨铜基材料的规模,建设性质为新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熔化烟尘、拉制有机废气。 1)熔化烟尘 本项目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由两根27m排气筒(编号DA001、DA002)排放。 2)拉制有机废气 项目拉制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小,经加强车间通风、增设换气扇等处理措施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电解铜熔化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拉制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富和永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园 (略) 排入富和永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排放。 (三)噪声影响分析与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间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可达80~95dB(A),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限值。 (四)固废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炉渣、废铜料、除尘设施收集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筒)、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拉丝液、废包装桶)。 一般固废中废铜料回炉生产;废包装材料、除尘设施收集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筒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拉丝液、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单独存放。经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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