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韵通水暖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韵通水暖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 (略) 年产*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林海战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迁) | √ | 改 | 扩 | 投 资 | * | ||
建设地点 | (略) 清港镇下湫村(工业产业集聚区 | 用 地 | 2609.09m2 | |||||
项目概况 | 企业租用 (略) 1幢厂房进行生产。其中1F设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仓库、下料、机加工工序,2F设办公室,3F设机加工工序,4F设置超声波清洗、焊接、抛光、水抛、装配等工序,5F设仓库,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套水暖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南侧354m处的下湫村居民点,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焊接烟尘和抛光粉尘。 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沉降粉尘、底泥、废包装桶、废水抛石子和生活垃圾。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2、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3、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沉降粉尘、底泥、废水抛石子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抛光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量4000m3/h)。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3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3日
关于拟对 (略) 年产*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套水暖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林海战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迁) | √ | 改 | 扩 | 投 资 | * | ||
建设地点 | (略) 清港镇下湫村(工业产业集聚区 | 用 地 | 2609.09m2 | |||||
项目概况 | 企业租用 (略) 1幢厂房进行生产。其中1F设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仓库、下料、机加工工序,2F设办公室,3F设机加工工序,4F设置超声波清洗、焊接、抛光、水抛、装配等工序,5F设仓库,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套水暖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南侧354m处的下湫村居民点,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焊接烟尘和抛光粉尘。 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沉降粉尘、底泥、废包装桶、废水抛石子和生活垃圾。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2、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3、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沉降粉尘、底泥、废水抛石子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抛光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量4000m3/h)。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3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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