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安大成港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京杭运河淮安段黄码港锚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年7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安大成港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京杭运河淮安段黄码港锚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翔宇中 (略) 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京杭运河淮安段黄码港锚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清江浦区、淮安区 | 淮安大成 (略) | 京杭运河淮安段黄码港锚地建设工 (略) 清江浦区和淮安区境内,京杭大运河淮安段。建设内容包含京杭运河淮安锚地扩建及南港岸线疏浚两部分。其中淮安锚地扩建位于苏北运河145至149段,扩建长度为810m,增加2个1拖 6*1000DWT拖带船队泊位。南港岸线疏浚位于苏北运河161至163段,疏浚长度约为900米,疏浚宽度约为40m-80m,疏浚设计水深为4.0m | / | /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采取无害化措施,切实降低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区域的不利影响,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设置取弃土场、排泥场、施工营地、生活营地等大临工程。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占地布局和选址,合理安排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水土保持措施,减轻施工造成的水体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绿化等生态恢复工作,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用地规划要求,对弃土场、排泥场等实施生态恢复和安全利用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涉及省考断面施工前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并编制断面水质保障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控制施工时间,以减少对断面的影响,施工期淤泥干化场地排水采取围堰、沉淀池处理,尾水排放点设置监控点位或水质自动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监测,施工期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由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后运送到岸上集中处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由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域生 (略) (略) ;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经锚地后沿污水箱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由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外运处理,确保废水不在项目水域直接排放,避免对省考断面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湿式作业减少施工扬尘,必要时洒水降尘,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燃料,减少废气影响,污泥干化场恶臭区设置围堰或围挡、淤泥干化场表面铺设塑料薄膜镂空覆盖,喷洒除臭药剂抑制恶臭产生量,加强挖泥船和泥驳船作业管理,加快底泥干化作业;运营期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对船机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不良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入锚地。进港船舶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料,优先使用岸电。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明确禁止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合理疏导施工区车辆,减少鸣笛,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限时作业并设置遮挡的方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加强对船舶的管理,进出港船舶应合理使用鸣笛设备,安排专人引导船舶进出锚地,控制船舶鸣笛次数和时间。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和*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接收处理,疏浚产生的淤泥配泥驳转运至拟定污泥干化场;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接收处理,船舶保养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HW08类(900-214-08),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确保所有固废妥善处置,不排入水体。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制定突发溢油、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处理物资,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翔宇中 (略) 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京杭运河淮安段黄码港锚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清江浦区、淮安区 | 淮安大成 (略) | 京杭运河淮安段黄码港锚地建设工 (略) 清江浦区和淮安区境内,京杭大运河淮安段。建设内容包含京杭运河淮安锚地扩建及南港岸线疏浚两部分。其中淮安锚地扩建位于苏北运河145至149段,扩建长度为810m,增加2个1拖 6*1000DWT拖带船队泊位。南港岸线疏浚位于苏北运河161至163段,疏浚长度约为900米,疏浚宽度约为40m-80m,疏浚设计水深为4.0m | / | /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采取无害化措施,切实降低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区域的不利影响,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设置取弃土场、排泥场、施工营地、生活营地等大临工程。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占地布局和选址,合理安排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水土保持措施,减轻施工造成的水体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绿化等生态恢复工作,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用地规划要求,对弃土场、排泥场等实施生态恢复和安全利用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涉及省考断面施工前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并编制断面水质保障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控制施工时间,以减少对断面的影响,施工期淤泥干化场地排水采取围堰、沉淀池处理,尾水排放点设置监控点位或水质自动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监测,施工期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由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后运送到岸上集中处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由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域生 (略) (略) ;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经锚地后沿污水箱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由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外运处理,确保废水不在项目水域直接排放,避免对省考断面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湿式作业减少施工扬尘,必要时洒水降尘,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燃料,减少废气影响,污泥干化场恶臭区设置围堰或围挡、淤泥干化场表面铺设塑料薄膜镂空覆盖,喷洒除臭药剂抑制恶臭产生量,加强挖泥船和泥驳船作业管理,加快底泥干化作业;运营期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对船机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不良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入锚地。进港船舶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料,优先使用岸电。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明确禁止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合理疏导施工区车辆,减少鸣笛,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限时作业并设置遮挡的方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加强对船舶的管理,进出港船舶应合理使用鸣笛设备,安排专人引导船舶进出锚地,控制船舶鸣笛次数和时间。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和*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接收处理,疏浚产生的淤泥配泥驳转运至拟定污泥干化场;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接收处理,船舶保养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HW08类(900-214-08),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确保所有固废妥善处置,不排入水体。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制定突发溢油、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处理物资,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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