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阀门表面处理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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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阀门表面处理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金属阀门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蓼兰镇大万家村北万利街173号
建设单位: 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项目概况: 青 (略) (略) 蓼兰镇大万家村北万利街173号,投资*元建设金属阀门表面处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724m2,建筑面积2724m2,建设金属阀门表面处理生产线4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碱式喷淋塔喷淋用水定期清渣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除砂剂用水全部进入除砂剂中,不得外排;水洗废水回用于除砂工艺,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所有与污水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与经滤筒处理后的喷粉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相关标准限值。 除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先经过滤棉处理,与集中收集的固化、浸漆、晾干工序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3)排放,VOCs、二*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醇基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相关限值。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VOCs、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外售综合利用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除砂槽底废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落地漆渣、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废钢丸、废滤筒、废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金属阀门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蓼兰镇大万家村北万利街173号
建设单位: 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项目概况: 青 (略) (略) 蓼兰镇大万家村北万利街173号,投资*元建设金属阀门表面处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724m2,建筑面积2724m2,建设金属阀门表面处理生产线4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碱式喷淋塔喷淋用水定期清渣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除砂剂用水全部进入除砂剂中,不得外排;水洗废水回用于除砂工艺,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所有与污水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与经滤筒处理后的喷粉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相关标准限值。 除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先经过滤棉处理,与集中收集的固化、浸漆、晾干工序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3)排放,VOCs、二*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醇基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相关限值。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VOCs、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外售综合利用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除砂槽底废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落地漆渣、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废钢丸、废滤筒、废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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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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